丹東市地震局

丹東市地震局

市地震局組建於一九七四年九月,現為丹東市人民政府直屬正局級單位,內設監測預報科、震害防禦科(審批辦)、法規宣傳教育科、辦公室,丹東地震台隸屬遼寧省地震局丹東市地震局雙重領導,為副縣級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東市地震局
  • 類型:地震局
  • 地區:丹東市
  • 組建時間:1974-9
  • 性質:正局級單位
  • 單位地址:遼寧省丹東市銀河大街100號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1、辦公室(機關總支),2、監測預報管理科,3、震害防禦管理科(審批辦),4、法規宣傳教育科,領導分工,

機構簡介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和省地震局的指導下,我市防震減災事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市轄的三個縣(市)均有地震工作機構。各台站職工都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精神。地震監測要求前兆觀測人員每天分析處理數據、到距單位幾公里遠的觀測點定點、定時、定量、定人取樣,測震台站職工全天24小時嚴密監視震情,為使觀測數據連續、可靠,地震速報及時準確,一線職工365天沒有休息日,默默地戰鬥在地震監測的第一線。丹東地區887名三網人員、107處動物、井水等巨觀觀測點遍布在縣(市)、鎮(鄉)、村,形成自上而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群測群防管理體系。遇有井水變渾、翻花冒泡、雞飛狗跳等巨觀異常,巨觀信息員能在第一時間現場核實並上報省、市地震局,給地震分析預報決策提供了重要依據。其中在1999年岫巖偏嶺地震中,丹東地區出現的大量的巨觀異常為地震的成功預報提供了第一手依據。丹東地區現有大地形變、水化學地熱、地下水動態等前兆觀測儀器16台套和由7個測震子台、7個強震台組成的數位化台網。前兆、測震資料全部實現計算機處理,聯入全省觀測網路。
2001年我局首批進入“丹東市行政服務中心”,把“抗震設防要求管理”納入了我市行政服務中心統一管理。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防震減災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監督、檢查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檢查。
2.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規劃和計畫。
3.負責對本地區地震活動與地震前兆的信息檢測、傳遞、分析、處理,提出本地區地震趨勢分析意見。
4.負責管理地震台站及群防點的日常監測工作,制定短期的臨震預報方案,建立震情跟蹤會商制度,提高地震監測預報能力。
5.負責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地震觀測環境,並對違法為進行行政處罰。
6.負責管理本轄區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並審批抗震設防要求。
7.負責對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和監督管理。
8.負責對違反有關防震減災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9.承擔本行政區域的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執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10.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防震減災規劃,開展震害預測工作。
11.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區域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並組織實施和檢查。
12.負責對全市有關部門、縣(市)區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備案管理。
13.承擔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的職能;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14.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開展地震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的研究與開發工作;積極組建和培訓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
15.負責轄區人工地震的監測和危害鑑定工作。
16.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減災意識。
17.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組織管理地震科技研究與攻關、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開展防震減災區域合作與交流;指導與防震減災事業有關的學會、協會工作。
18.指導縣(市)防震減災工作,指導地方企事業單位的地震監測台、站業務工作。
19.承擔市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機關總支)

負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起草檔案;承辦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政務公開、機要保密、辦公用品採購、節能減排、及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及社會保險等工作;負責協調對外聯絡;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承擔財務和資產管理、計畫生育、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承擔安全保衛、後勤行政服務、信訪穩定等工作。
承擔黨總支日常工作。

2、監測預報管理科

負責管理全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統一規劃和管理全市地震監測台網(站)和地震監測信息系統;負責局網站的建設管理與維護;負責組織全地區震情會商,提出全市地震中長期、短臨及破壞性地震後的地震趨勢預測意見並組織震情跟蹤工作;負責管理全市巨觀觀測網點;負責對可能與地震有關的異常現象的調查核實;負責對縣(市)地震局、丹東地震台的業務指導;組織開展水庫、礦山塌陷地震的監測和研究工作;負責地震科技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防震減災專家庫的管理工作。

3、震害防禦管理科(審批辦)

負責全市震害預防、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管理全市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按照職責許可權審核地震安全性評價、地震動參數覆核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負責一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備案工作;負責抗震設防年度目標考評工作;負責擬訂地震應急預案;承擔小區劃、活動斷層探測和地震危險性分析等防震減災基礎性研究和組織實施工作;組織農村民居抗震設防試點及推廣工作;負責地震應急技術系統、基礎資料庫的建設;負責災情速報工作;承擔地震應急、震害預測、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工作。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工作;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承辦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及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4、法規宣傳教育科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法規性檔案起草工作;負責防震減災行政執法和法制監督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訴訟和應訴工作;負責對破壞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等違法行為的查處;編制防震減災事業規劃,擬定年度工作計畫;負責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諮詢服務,推進依法行政;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科普知識普及;防震減災科普基地建設和地震應急避險、救援演練等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採集和保管各種聲像資料;為局各類公務活動提供攝影、攝像服務;指導地震學會日常工作;完成省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宋威,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高德凱,負責機關財務、機關黨建、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機關辦公、工會群團工作,分管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孫大鵬,負責監測預報、震害防禦、地震應急、防災宣傳、行政執法、行政審批、扶貧幫困工作,分管監測預報科、震害防禦科和法規與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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