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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省農村工作會議和“雙創雙安”試點工作現場會精神,按照“四個最嚴”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出發點,以創建食品安全城市為載體和平台,全面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督促各級政府落實屬地責任,促進監管部門依法履職、企業依法誠信經營、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食品產業健康發展,加快形成嚴密高效、社會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動食品安全整體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確保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滿意度。
(二)基本原則。開展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應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統一部署,政府主導。市政府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部署創建工作。市政府食安委和各相關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各地區是創建活動的主體,要按照《丹東市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健全機制,注重實效。以創建食品安全城市為契機,以食品安全“六大治理體系””和“十大支撐工程”為主要抓手,更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措施,落實“四有兩責”,建立健全無縫隙、全覆蓋的監管機制,切實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突出重點,積極創新。盯住重點難點問題,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積極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新機制、新舉措,提高治理效能,有效防範食品安全風險。
多方協作,全面推進。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多措並舉,多元共治,推進多層次、全方位深度創建。
科學評價,民眾滿意。科學設定標準,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確保評價結果公平公正、客觀真實。把社會認可、民眾滿意作為食品安全水平的衡量標尺。
(三)工作目標。通過紮實工作,達到以下目標:
食品安全狀況良好。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持續穩定在較高水平,尤其是糧食及糧食製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製品、蛋、水產品、乳製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專供嬰幼兒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安全狀況穩定在較高水平。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安全工作落實到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系、風險管控體系、全程追溯體系、技術支撐體系、應急管理體系和社會共治體系;保障監管所需的人、財、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監管執法實現全覆蓋,有效整治食品安全問題;食品行業依法誠信經營,產業健康發展。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考核評價標準綜合評分達到85分以上。
食品安全民眾滿意。社會各界和民眾對食品安全工作認知度和滿意度較高,創建過程中第三方測評分逐次上升,考核總體滿意度達到70%以上。
二、主要任務
按照《方案》考核評價標準和工作任務分解,逐項逐條按期保質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在“十三五”期間建立起食品安全“六大治理體系”。同時,為保障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有效破解重點和難點問題,突出我市創建工作特點,著力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十大支撐工程”。
(一)食品安全“六大治理體系”。1.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強化上下、部門、條塊和行刑等四個銜接。2.食品安全風險管控體系。健全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交流兩個機制。3.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突出“三個重點”,即突出食用油、白酒等重點品種,突出大型商超、大型農貿市場等重點部位,突出風險分級管理等重點手段。4.食品安全技術支撐體系。實現市縣檢驗檢測機構建設和快檢網路建設等兩個加速。5.食品安全應急管控體系。推進應急預案、應急機制、應急體制、應急制度等四個完善。6.食品安全社會共治體系。突出“六個著力”,即著力開展宣傳教育、著力規範信息發布、著力完善投訴舉報、著力強化社會監督、著力推進行業自律、著力建設信用體系。
(二)食品安全“十大支撐工程”。
1.食用農產品源頭質量安全提升工程。落實《農業部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農質發〔2014〕14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遼政辦發〔2014〕35號)精神,進一步推進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標準化建設。依法完善並落實農業投入品監管、種養殖過程控制、包裝標識、食用動物及其產品檢驗檢疫等制度規範;推進農藥經營條件審查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制度;加強重點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和監測預警,實現生產全過程安全可控;完成全年農畜產品定量檢測任務;開展“三品一標”認證和質量監管,推動培育知名農產品品牌;推動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建設。
開展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推動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建立,健全日常執法監管機制;強化檢打聯動,嚴厲打擊養殖者使用違禁物質等違法行為;完善水產品生產記錄、用藥記錄、銷售記錄等檔案;強化宣傳教育培訓,提高生產者質量安全責任意識,掌握風險防控方法。〔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海洋漁業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2.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工程。落實遼政辦發〔2014〕35號檔案精神,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制,加快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努力實現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無縫銜接。農業、海洋漁業、林業等部門要按照《農業部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的意見》(農質發〔2014〕1號)要求,加強產地準出管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品藥品監管總局20號令)有關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要求,嚴格入市監管,並會同農業、海洋漁業和商務部門推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在市區大型食用農產品批發(農貿)市場和大型商超開展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試點,提升食用農產品追溯水平。市商務局要按照職責分工,推進市場升級改造,繼續開展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組織化、信息化水平。〔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海洋漁業局、市林業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3.食品“三小”規範整治工程。小作坊、小餐飲、小攤販等“三小”是食品安全監管的難點和規範整治的重點,也是食品安全城市創建中的關鍵點和著力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繼續深入開展小作坊、小餐飲的摸排調查。將基本情況和相關數據統一錄入監管電子系統,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資料庫。在此基礎上,要抓好小作坊、小餐飲的規範整治。即引導經營者認真落實誠信承諾、進貨查驗、明示公示、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食品召回等5項主體責任制度;抓好登記證明、事先告知及自查、培訓、監督檢查、質量安全問題處置等5項監管制度的落實,建立健全一套監管檔案,提升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經營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水平。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強對流動小攤販占道經營的管理,勸導、鼓勵其退路進廳,對不服從管理的,堅決予以取締。〔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綜合執法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4.食品安全示範建設工程。圍繞創建重點和目標任務,積極開展各類示範創建活動。助推食品產業發展,在全市範圍建設一批食品安全示範企業、示範街、示範店、示範校、示範市場,充分發揮引領帶動和輻射作用,促進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穩步提高。繼續推進“明廚亮灶”工作。各地區要嚴格把關,層層篩選,合理確定培育對象,實施分類指導,將示範建設作為提高地區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載體抓出成效。〔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5.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提升工程。一要加強食品藥品監管、農業、海洋漁業、衛生計生等部門檢驗檢測機構的能力建設。積極健全制度,最佳化流程,提升人員素質,提高檢測能力,確保高質量完成每千人4份的抽檢考核指標,為監管執法提供科學依據。二要加快推進市食品檢驗檢測中心建設。將其建設成為“省內一流、國內先進”的食品檢測實驗室,全面提升全市食品檢驗檢測水平和能力。三要積極推進縣級食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支持鄉鎮市場監管所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更新檢測儀器,資源共享,不斷提升公共服務水平。〔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委、市海洋漁業局、市衛生計生委、各縣(市)政府〕
6.食品快速檢驗網路建設工程。食品快速檢測是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及時發現並快速處置問題食品的有力技術支撐。一要提升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快檢能力。監督指導食用農產品批發(農貿)市場配備符合國家規定的快檢設備,配齊檢驗人員,及時發現和查處問題食用農產品,並實現食用農產品檢測數據現場公示、自動上傳,便於監管部門和公眾監督。二要提升大型商超的快檢能力。在全市各大型商超配備符合國家規定的快檢設備,配齊檢驗人員,嚴格制度規範,積極推進食品電子化追溯系統建設,及時發現和處置食品安全隱患。三要提升基層所的快檢能力。為基層監管所配齊快檢設備,開展檢測技能培訓。定期開展便民服務,使之成為監管部門開展宣傳的視窗、聯繫民眾的紐帶和加強監管的前哨,確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7.基層監管所規範化建設工程。按照《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執法基本裝備配備指導標準的通知》(食藥監財〔2014〕204號)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印發食品藥品監管鄉鎮(街道)派出機構辦公業務用房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食藥監財〔2014〕21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建章立制,規範提高,全面提升基層監管所制度建設、隊伍建設和硬、軟體建設水平。按照標準,配齊縣(市)區、鄉鎮(街道)監管隊伍的辦公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及快速檢測、執法取證、應急處置、通信交通等執法裝備、設施,滿足監管工作需要。2017年,在全市範圍內評選出第二批10個“規範化管理示範所”,並及時總結經驗、全面推廣,2018年全部達到規範化建設標準。〔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合作區管委會〕
8.餐廚垃圾收集處置專項整治工程。指導縣區政府組織開展餐廚垃圾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收運處置餐廚垃圾的違法行為。督促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按規定與收運單位簽訂作業契約,向環境衛生管理機構備案,將餐廚垃圾分類存放,嚴肅查處餐廚垃圾在收集、運輸、排放、處置等方面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地溝油等違法犯罪行為。2017年,實現主城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學校食堂將餐廚垃圾規範管理,並交由取得許可的單位收運處置。〔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公安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9.宣傳教育和社會共治工程。在全市組織開展全方位、立體化的科普宣教工作。通過開展科普講座,開辦媒體專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形式,使食品安全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農村、進企業、進家庭,實現宣傳教育全覆蓋。開展食品安全微博,實現陣地建設全覆蓋。在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誠信自律,守法經營”活動,組織開展“走進示範單位”活動,提高廣大市民對食品安全城市創建的知曉度、食品安全核心知識的知曉率及對食品安全現狀的滿意度,確保公眾滿意度達到70%以上。〔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委宣傳部,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10.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專項行動。本著對食品犯罪“零容忍”的態度,堅持“什麼犯罪突出就打擊什麼”的原則,在深入摸清食品犯罪行業性、季節性和區域性規律的基礎上,通過開展專項行動,重點打擊一批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民眾反映強烈等嚴重危害百姓生命安全和易引起市民恐慌的食品犯罪活動,嚴厲懲治一批制假售假犯罪分子,達到有效震懾食品犯罪行為和遏制食品犯罪案發率的良好社會效果。(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三、工作步驟
(一)組織實施
1.全面展開階段(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各地區和市政府食安委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細則,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全面展開創建工作,按時完成年度工作目標。市政府將定期對各地區及成員單位開展創建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2.鞏固提高階段(2018年1月至2018年9月)。全面完成創建任務,針對工作重點和難點,以及百姓關注問題,進行“回頭看”和抓反覆,建立長效治理機制。探索研究新常態下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主要脈絡,逐步建立起我市食品安全“六大治理體系”。
(二)考核驗收(2018年10月)
各地區於2018年10月向市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創建辦)報送工作總結、自評結果以及對創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自評結果在各地區和市政府入口網站及當地主流媒體公示,聽取民眾意見,接受民眾監督。成員單位也要形成工作總結、自評結果及對創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報市創建辦。市創建辦組織對各地區創建工作進行考核,同時將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標準情況一併納入考核內容。其中,創建工作考核評價把民眾滿意度作為重要依據,採取委託第三方機構調查形式,測評民眾對當地食品安全現狀的總體滿意度。2018年10月底前,市政府食安辦向省政府食安辦報送工作總結和自評結果,並邀請其對我市創建工作進行考核驗收。針對考核驗收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跟進、拾遺補缺,不斷完善治理措施,確保創建效果。
(三)結果運用
將創建工作成效納入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通報市文明委、市愛衛會、市綜治辦,作為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市創建辦將對各地區和成員單位成效顯著的創新機制和舉措在全市予以推廣。各地區和成員單位可根據實際制定具體獎勵辦法,對在創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予以獎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確保頂層設計科學高效。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領導創建工作,市創建辦負責創建工作綜合協調、督導檢查等工作。相關成員單位成立工作組,推進多層次、全方位創建工作。各地區要參照市創建工作組織架構成立相應領導小組,抓好工作部署和落實。
(二)落實責任,加強督導,確保各項任務按期完成。1.建立任務分解機制。各地區及成員單位要在《方案》印發後20日內出台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檯賬,進一步細化任務、落實責任,明確工作時限、節點,確保按時保質完成任務。2.建立高層推進機制。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將定期聽取各地區及相關單位工作匯報,定期聽取市創建辦關於創建工作檢查及督導情況報告。3.建立督導考評機制。創建工作將納入市政府對各地區及成員單位政府績效考核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內容。4.建立信息報送機制。各地區及成員單位每月要向市創建辦報送工作開展情況。市創建辦要定期編髮工作簡報。
(三)廣泛宣傳,科學評價,確保共治格局全面形成。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和特點,制定貼近百姓、貼近實效的宣傳方案,廣泛增進社會了解、凝聚社會共識,形成全市各界和廣大民眾支持創建、積極參與創建的良好氛圍。適時委託社會第三方機構開展民眾滿意度調查,要做好與民眾的互動和交流,準確掌握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社會認可和民眾滿意情況,及時有針對性地做好宣傳引導工作。
(四)嚴肅紀律,接受監督,確保創建結果真實可信。要嚴格規範創建活動管理,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規操作,嚴禁以任何形式干擾考核評價工作。要做到依法依紀、節儉高效,杜絕鋪張浪費,防止借創建之名搞形象工程,自覺接受社會和民眾監督,確保創建活動客觀公正、創建結果有效可信。
印發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丹東市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業經市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丹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7月5日
制定說明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整體水平,儘早實現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切實保障全市人民食品消費安全,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遼政發〔2015〕42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遼寧省食品安全城市創建三年行動計畫的通知》(遼食安委發〔2016〕4號)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食安辦制定了《丹東市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主要內容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工作步驟和工作要求四部分,後附領導小組名單、工作組及職責分工及考評標準和工作任務分解表。
《方案》制定完成後,已向市政府食安委各成員單位和各縣(市)區政府食安辦徵求修改意見,在此基礎上採納了部分修改意見並進行了調整完善。
由於《方案》內容涉及全市各縣區及多個政府部門,同時,省政府食安委明確要求各市政府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參照省內其他城市做法,特建議通過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並以市政府名義印發。
政策解讀
2015年,遼寧省政府和市政府先後出台了《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和《丹東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丹政發〔2015〕43號),明確提出了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任務。2017年5月12日,省政府食安委下發了《遼寧省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管理與評價辦法》、《遼寧省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價細則》,對全省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和考評標準。為此,市政府食安辦制定了《丹東市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對全市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進行具體部署和要求。主要內容包括:
一、總體要求
圍繞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目標三個方面對全市創城工作提出了總體要求。
二、主要任務
在“十三五”期間建立起食品安全“六大治理體系”:一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體系。二是食品安全風險管控體系。三是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四是食品安全技術支撐體系。五是食品安全應急管控體系。六是食品安全社會共治體系。
同時,為保障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有效破解重點和難點問題,突出我市創建工作特點,著力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十大支撐工程”:1.食用農產品源頭質量安全提升工程。2.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工程。3.食品“三小”規範整治工程。4.食品安全示範建設工程。5.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提升工程。6.食品快速檢驗網路建設工程。7.基層監管所規範化建設工程。8.餐廚垃圾收集處置專項整治工程。9.宣傳教育和社會共治工程。10.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專項行動。
三、工作步驟
(一)組織實施
1.全面展開階段(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各縣區和市政府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各有關部門(以下簡稱成員單位)根據《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細則,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全面展開創建工作,按時完成年度工作目標。
2.鞏固提高階段(2018年1月至2018年9月)。全面完成創建任務,針對工作重點和難點,以及百姓關注問題,進行“回頭看”和抓反覆,建立長效治理機制。
(二)考核驗收(2018年9月底前)
各縣區於2018年9月底前向市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創建辦)報送工作總結、自評結果以及對創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2018年10月底前,市政府食安辦向省政府食安辦報送工作總結和自評結果,並邀請其對我市創建工作進行考核驗收。
(三)結果運用
將創建工作成效納入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確保頂層設計科學高效。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領導創建工作,相關成員單位成立工作組,各縣區成立相應領導小組,抓好工作部署和落實。
(二)落實責任,加強督導,確保各項任務按期完成。一是建立任務分解機制。二是建立高層推進機制。三是建立督導考評機制。四是建立信息報送機制。市創建辦要定期編髮工作簡報。
(三)廣泛宣傳,科學評價,確保共治格局全面形成。制定貼近百姓、貼近任務、貼近實效的宣傳方案,廣泛增進社會了解、凝聚社會共識,形成全市各界和廣大民眾支持創建、積極參與創建的良好氛圍。適時委託社會第三方機構開展民眾滿意度調查,及時有針對性地做好宣傳引導工作。
(四)嚴肅紀律,接受監督,確保創建結果真實可信。嚴格規範創建活動管理,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規操作,嚴禁以任何形式干擾考核評價工作。做到依法依紀、節儉高效,杜絕鋪張浪費,防止借創建之名搞形象工程,自覺接受社會和民眾監督,確保創建活動客觀公正、創建結果有效可信。
在保障措施中明確了《丹東市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名單》、《丹東市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組及職責分工》和《丹東市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考核評價標準和工作任務分解(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