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州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規劃草案,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任務和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綜合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協調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承擔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四)負責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的監測,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統計、數據分析、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組織實施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參與分析研究全縣人口統計數據。
(六)負責依法管理計生技術服務和婦幼保健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服務和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供技術服務重要信息,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負責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治理。
(九)組織編報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礎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人口和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
(十)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國家、省、州人口和計畫生育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4個正股級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局機關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辦,政務信息、公文處理、電子政務、機關文電、檔案管理、保密保衛、行政後勤服務接待工作及綜合性會議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目標績效考核工作;負責指導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退休幹部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處理工作;負責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規劃和核算,擬定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經費和資產管理及監督工作;指導督促鄉鎮計畫生育經費和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使用;承擔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政策法規信訪股
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建議,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本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負責審核審批貳孩生育證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發放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訪和村(居)民自治管理工作;負責落實和督查督辦“一票否決”制,綜合治理,“少生快富”等重大工作;指導鄉鎮依法開展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
發展規劃與信息股
研究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任務以及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承擔相關監督、評估工作;分析研究全縣人口發展動態和人口統計數據,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綜合和統計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科學技術和宣傳教育股
負責指導、監督全縣計生技術服務、婦幼保健、宣傳教育、基層網路建設、藥具管理工作,督促婦幼衛生等重大公共衛生項目的實施;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和節育技術推廣使用;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國際援助項目的實施;協同相關部門提出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完成年度出生缺陷干預任務;參與優生優育和預防愛滋病等管理工作;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和組織協調宣傳教育工作;開展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生殖健康、“新風進萬家”和“關愛女孩”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
紀檢監察機構。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紀檢組、監察室,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紀檢監察工作。
人員編制
丹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4名,主任科員或副主任科員2名。機關工勤編制1名,由財政全額撥款。
其他事項
(一)保留丹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協調督查大隊,為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所屬副鄉級事業單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是:負責聯繫、協調縣人口計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督促配合抓好人口計生各方面工作;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的重大問題專項督查和調研工作,並將督查情況進行通報;承擔全縣人口計生工作中的人口出生漏、瞞、改,節(絕)育手術中的假手術、假證,社會撫養費徵收打白條、亂徵收的督查、暗查、舉報查等工作。核定事業編制7名,其中:大隊長1名(副鄉級)、副大隊長1名。
(二)保留丹寨縣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辦公室,為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管理的正股級事業單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州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檔案精神;統籌、協調、監管全縣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衡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縣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各項工作制度,制定有關工作規劃、具體措施和考核辦法,並協調、組織實施;協調、組織開展宣傳教育和集中整治活動,建立區域協作機制;調查清理全縣醫療保健機構和個體診所對孕婦進行B 超檢查、施行終止妊娠手術情況;依法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簽定胎兒性別和非法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等違法行為;上級業務部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三)保留丹寨縣計畫生育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為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管理的正股級事業單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主要職責是:擬訂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和工作制度;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相關配套政策,督促檢查有關部門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職責;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流動人口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負責辦理和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建立完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檔案和契約管理檔案;與流動人口戶籍地建立信息通報、協查、反饋和區域協作制度;為申請在現居住地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齡流動人口辦理生育證明材料;對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定的已婚育齡流動人口依法予以處理;督促指導各鄉鎮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承辦上級業務部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