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信用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中銀信用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中銀基金髮行的一個封閉式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中銀信用增利債券LOF
  • 基金類型:封閉式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中銀基金
  • 基金管理費:0.70%
  • 首募規模:22.08億
  • 託管銀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63819
  • 成立日期:20120312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保持基金資產流動性和嚴格控制基金資產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積極主動的管理,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重點投資於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包括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債券及可分離轉債、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次級債、債券回購、銀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權證等權益類金融工具,但可以參與一級市場股票首次公開發行或新股增發,並可持有因所持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發的權證、因投資於分離交易可轉債而產生的權證。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投資策略,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實現風險和收益的最佳配比。
1. 整體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契約約定的範圍內實施穩健的整體資產配置,通過對國內外巨觀經濟狀況、市場利率走勢、信用利差狀況、債券市場供求關係和有關法律法規等因素的綜合分析,自上而下確定大類金融資產配置,構建和調整固定收益投資組合,取得最佳化收益。
本基金還將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根據利率周期、巨觀經濟環境、資金市場狀況等實際情況適度參與以及市場股票首次公開發行和新股增發,以進一步提高組合收益。
2. 類屬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類屬資產配置策略主要通過“自上而下”的巨觀分析,結合量化的經濟指標綜合判斷經濟周期的運行方向,決定類屬資產的投資比例。分析的內容包括:影響經濟中長期運行的變數,如經濟成長模式、中長期經濟成長動力;影響巨觀經濟的周期性變數,如巨觀政策、貨幣供應、CPI、PPI、M1、M2等;市場自身的指標,如公司債的信用狀況和償債能力等、可轉換公司債的轉股溢價率和隱含波動率等、債券市場其它品種的信用利差、期限利差、遠期利率和股票的估值指標等。
3. 固定收益類品種投資策略
(1)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認真研判中國巨觀經濟運行情況,及由此引致的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密切跟蹤CPI、PPI、M2、M1、匯率等利率敏感指標,通過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對未來中國債券市場利率走勢進行分析與判斷,並由此確定合理的債券組合久期。
1)巨觀經濟環境分析:通過跟蹤、研判諸如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率、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增長率、固定資產投資額同比增長率、進出口額同比增長率等巨觀經濟數據,判斷巨觀經濟運行趨勢及其在經濟周期中所處位置,預測國家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取向及當前利率在利率周期中所處位置;基於利率周期的判斷,密切跟蹤、關注諸如月度CPI、PPI等物價指數、銀行準備金率、貨幣供應量、信貸狀況等金融運行數據,對外貿易順逆差、外商直接投資額等實體經濟運行數據,研判利率在中短期內變動趨勢,及國家可能採取的調控政策;
2)利率變動趨勢分析:基於對巨觀經濟運行狀態以及利率變動趨勢的判斷,同時考量債券市場資金面供應狀況、市場主流預期等因素,預測債券收益率變化趨勢;
3)久期分析:根據利率周期變化、市場利率變動趨勢、市場主流預期,以及當期債券收益率水平,通過合理假設下的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最後確定最優的債券組合久期。當預期市場總體利率水平降低時,本基金將延長所持有的債券組合的久期值,從而可以在市場利率實際下降時獲得債券價格上升收益;反之,當預期市場總體利率水平上升時,則縮短組合久期,以規避債券價格下降的風險帶來的資本損失,獲得較高的再投資收益。
(2)類屬配置策略
本基金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類屬債券類資產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其經風險調整後的收益率水平或盈利能力,通過比較或合理預期不同類屬債券類資產的風險與收益率變化,確定並動態地調整不同類屬債券類資產間的配置比例,確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風險收益特徵的資產組合。
(3)收益率曲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綜合考察收益率曲線和信用利差曲線,通過預期收益率曲線形態變化和信用利差曲線走勢來調整投資組合的頭寸。
在考察收益率曲線的基礎上,本基金將確定採用集中策略、啞鈴策略或梯形策略等,以從收益率曲線的形變和不同期限信用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利。一般而言,當預期收益率曲線變陡時,本基金將採用集中策略;當預期收益率曲線變平時,將採用啞鈴策略;在預期收益率曲線不變或平行移動時,則採用梯形策略。
(4)信用類債券策略
本基金對於金融債、信用等級為投資級的企業(公司)債等信用類債券採取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投資策略。根據內部的信用分析方法對可選債券品種進行篩選過濾,通過自上而下地考察巨觀經濟環境、國家產業發展政策、行業發展狀況和趨勢、監管環境、公司背景、競爭地位、治理結構、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現金流水平等諸多因素,給予不同因素不同權重,採用數量化方法對主體所發行債券進行打分和信用評級,只有內部評級為投資級的信用類債券方可納入備選品種池供投資選擇。
信用債收益率是在基準收益率基礎上加上反映信用風險收益的信用利差。基準收益率主要受巨觀經濟政策環境的影響,信用利差收益率主要受該信用債對應信用水平的市場信用利差曲線以及該信用債本身的信用變化的影響。因此,信用債的投資策略可細分為基於信用利差曲線變化的投資策略、基於信用債個券信用變化的投資策略。
1)基於信用利差曲線變化的投資策略
首先,信用利差曲線的變化受到經濟周期和相關市場變化的影響。如果巨觀經濟向好,企業盈利能力增強,現金流好轉,信貸條件放鬆,則信用利差將收窄;如果經濟陷入蕭條,企業虧損增加,現金流惡化,信貸條件收緊,則信用利差將拉大。其次,分析信用債市場容量、信用債券結構、流動性等變化趨勢對信用利差曲線的影響;同時政策的變化也影響可投資信用債券的投資主體對信用債的需求變化。本基金將綜合各種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線整體及分行業走勢,確定不同風險類別的信用債券的投資比例。
2)基於信用債個券信用變化的投資策略
除受巨觀經濟和行業周期影響外,信用債發行人自身素質也是影響個券信用變化的重要因素,包括股東背景、法人治理結構、管理水平、經營狀況、財務質量、融資能力等因素。本基金將通過公司內部的信用債評級系統,對債券發行人進行資質評估並結合其所屬行業特點,判斷個券未來信用變化的方向,採用對應的信用利差曲線對公司債、企業債定價,從而發掘價值低估債券或規避信用風險。
(5)息差策略
當回購利率低於債券收益率時,本基金將實施正回購併將融入的資金投資於信用債券,從而獲取債券收益率超出回購資金成本(即回購率)的套利價值。
(6)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將認真考量可轉換債券的股權價值、債券價值以及其轉換期權價值,將選擇具有較高投資價值的可轉換債券。
針對可轉換債券的發行主體,本基金管理人將考量包括所處行業景氣程度、公司成長性、市場競爭力等因素,參考同類公司估值水平評價其股權投資價值;通過考量利率水平、票息率、付息頻率、信用風險及流動性等綜合因素判斷其債券投資價值;採用經典期權定價模型,量化其轉換權價值,並予以評估。本基金將重點關注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備良好的成長空間與潛力、轉股溢價率和投資溢價率合理並有一定下行保護的可轉債。
(7)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過考量巨觀經濟形勢、提前償還率、違約率、資產池結構以及資產池資產所在行業景氣情況等因素,預判資產池未來現金流變動;研究標的證券發行條款,預測提前償還率變化對標的證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線的影響,同時密切關注流動性變化對標的證券收益率的影響,在嚴格控制信用風險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風險調整後收益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
4. 權益類品種投資策略
在參與股票一級市場投資和新股增發的過程中,本基金管理人通過分析影響股票一級市場資金面的相關市場風險收益特徵的變化、股票發行政策取向,預測新股一級市場供求關係的變化;同時將全面深入地把握上市公司基本面,運用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體系,深入發掘新股內在價值,結合市場估值水平和股市投資環境,謹慎參與新股申購,從而在承擔有限風險的基礎上獲取股票一、二級市場價差收益。
本基金通過新股申購所獲得的股票,將根據其市場價格及其合理的內在價值判斷,結合股票市場發展態勢,適時選擇新股變現時機,以期提升本基金的收益水平。

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 本基金在封閉期內,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方式;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至少1次;
(5)在符合上述收益分配條件的前提下,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的90%;
(6)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的,收益可不分配;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本基金封閉期滿並轉換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後,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期末(即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60%;
(3)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登記在註冊登記系統的基金份額,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中的基金份額只能採取現金紅利的分配方式,投資人不能選擇其他的分紅方式,具體收益分配程式等有關事項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5)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至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6)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