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南方小康產業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是南方基金髮行的一個指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中證南方小康產業指數ETF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南方基金
- 基金管理費:0.50%
- 首募規模:6.57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0160
- 成立日期:20100827
- 基金託管費:0.10%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本基金還可以投資於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待其他衍生金融產品推出以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運用衍生金融產品進行投資。
投資策略
當預期成份股發生調整和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時,或因基金的申購和贖回等對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時,或因某些特殊情況導致流動性不足時,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複製和跟蹤標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投資組合管理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從而使得投資組合緊密地跟蹤標的指數。
本基金可投資股指期貨和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的衍生金融產品,如期權、權證以及其他與標的指數或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相關的衍生工具。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對沖系統性風險和某些特殊情況下的流動性風險等,主要採用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契約,通過多頭或空頭套期保值等策略進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力爭利用股指期貨的槓桿作用,降低股票倉位頻繁調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蹤誤差,達到有效跟蹤標的指數的目的。
收益分配原則
在收益評價日,基金管理人計算基金份額淨值增長率和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基金份額淨值增長率為收益評價日基金份額淨值與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額淨值之比減去1乘以100%(期間如發生基金份額折算,則以基金份額折算日為初始日重新計算);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為收益評價日標的指數收盤值與基金上市前一日標的指數收盤值之比減去1乘以100%(期間如發生基金份額折算,則以基金份額折算日為初始日重新計算)。
2、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增長率儘可能貼近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為原則進行收益分配。基於本基金的性質和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須以彌補浮動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後有可能使除息後的基金份額淨值低於面值;
3、在符合有關基金收益分配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基金份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據上述原則確定。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
4、本基金收益分配採取現金分紅方式;
5、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6、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