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市司法局

中衛市司法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中衛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 [2009]70號),設立中衛市司法局,為中衛市人民政府工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衛市司法局
  • 所在城市:中衛市
  • 內設機構:6個
  • 派出機構:12個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受市人大和市人民政府委託,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編制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或監督實施。
(二)組織擬訂法制宣傳、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各縣、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導管理法學研究、法學教育等工作。
(三)指導監督本市律師工作和公證機構的公證活動。
(四)指導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導開展人民調解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六)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
(七)指導管理全市法律服務市場和法律服務工作,研究法律服務市場、法律服務機構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指導和管理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及公職、公司律師工作。
(八)指導、監督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九)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的培訓及考務工作。
(十)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幹部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承擔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分工

李 斌(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市司法局全面工作。履行好市司法局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幹部隊伍建設、意識形態、保密、安全生產、掃黑除惡、扶貧、創城、信訪維穩等第一責任人職責。
陳健壯(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履行“一崗雙責”,協助黨組書記分管市司法局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幹部隊伍建設、意識形態、紀律檢查、效能監察、機要、保密、網路輿情、新聞發布、平安建設、安全生產、創城、創衛、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創建、掃黑除惡、扶貧、計畫生育、信訪維穩、政務公開、工會、指揮中心等工作;負責財務審批工作;
分管辦公室、立法與法治宣傳教育科(法制科)。負責聯繫沙坡頭區司法局。
陳煒強(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履行“一崗雙責”,協助局長辦理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府法律顧問室工作;
分管法治監督科(行政審批科)、中衛市法律服務中心。負責聯繫海原縣司法局
周立祖(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履行“一崗雙責”,指導監督各縣(區)律師、公證、司法鑑定、仲裁行業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市律師協會開展工作;負責項目建設、“雙擁”等工作;
分管社區矯正與基層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負責聯繫中寧縣司法局
張金蘭(局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履行“一崗雙責”,負責分管市司法局婦女工作;
分管行政複議與應訴科。
劉 銀(四級調研員) 協助陳煒強同志工作,協助分管局領導辦理律師、公證工作。
李占恆(四級調研員) 協助陳健壯同志工作,協助分管市司法局平安建設、安全生產、創城、創衛、掃黑除惡、扶貧、信訪維穩、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創建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組織協調上報。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司法局設6個內設機構,12個派出機構: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統計、信息、宣傳、技術網路、信訪、安全保密、政務公開、對外交流、人事勞資、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督察和效能監察。
2、宣傳教育科
指導和管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起草有關司法行政方面地方性規章草案;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擬訂依法治市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依法治理工作;開展執法情況的調研,檢查指導執法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承擔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3、律師公證指導科
組織實施有關律師公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指導律師、公證員協會的工作;指導監督政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和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工作;組織指導律師、公證人員年度註冊、資格認證和考評考核工作。
4、法律援助與司法鑑定管理科(掛中衛市法律援助中心牌子)
研究擬訂全市法律援助規劃、實施方案、年度工作目標;做好法律援助的有關工作;擬訂法律援助規章制度;負責全市法律援助機構的管理、監督、協調、指導;負責全市司法鑑定人、司法鑑定機構的資格審查、設定布局及設立登記、註冊、公告、年審、註銷等工作;監督、管理和指導司法鑑定人、司法鑑定機構的日常工作。負責承辦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5、基層工作指導科
指導監督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司法助理員開展人民調解工作;指導監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做好基層法律服務所和法律工作者的管理、考核和檢審及違紀查處工作;指導市人民調解員協會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6、安置幫教與社區矯正管理科
會同公安機關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監督考察;指導監督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
(二)派出機構
派出文昌、濱河、迎水橋、鎮羅、柔遠、東園、宣和、永康、常樂、香山、興仁、蒿川司法所。其主要職責是:協助鎮(鄉)、街道開展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代表鎮(鄉)、街道處理民間糾紛;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組織基層法律援助工作;負責轄區社區矯正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被全國普法辦公室擬表彰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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