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縣司法局

1981年4月成立海原縣司法局,1981年10月設立海原縣公證處、律師事務所,1997年經司法廳批准,海原縣律師事務所更名為黎明律師事務所,2006年3月黎明律師事務所又更名為法律援助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原縣司法局
  • 地區:海原縣
  • 類別:司法局
  • 內設機構:5個
  • 成立時間:1981年4月
  • 批准機構:司法廳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機構概況

海原縣司法局
基本情況
(一)司法局內設機構
司法局內設機構有辦公室、基層股、宣傳股、18個司法所、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婦女兒童法律援助工作站、“1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值班室、依託鄉鎮迎她只訂司法所成立的18個法律援助工作站,縣人民政府在司法局設立的機構有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辦公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編制及人員配備情況
司法局現有政法專項編47名,事業編制3名;現有工作人員33人,(其中局機關現有12人:局長1人、書記1人、副局長3人、法治辦副主任1人,工作人員6人,18個司法所現有人員21人);公證處現茅烏有人員4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員3人;法援中心7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員6人;
司法局機關設支部1個,現有黨員23人,( 離退休黨員9人);鄉司法助理中有黨員12人。

主要職責

主要承擔法制宣傳、人民調解、安置幫教、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公證等業務。

內設機構

縣司法局內設6個職能科(室)。
(一) 辦公室職責
(1) 負責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日常政務工作;
(2) 負責局黨務會議、局務會議的秘書工作及局機關其它會議的組織、安排、服務;
(3) 負責局機關來文、來電、傳真的處理、傳閱、傳送等秘書事務、公務接待和辦公用品的管理、領用工作;
(4) 負責局機關發文的覆核、審簽、裝訂、用印、分發、分送等工作;
(5) 負責局機關文書檔案、音像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工作;
(6) 負責局印章、印模、局黨委印章的保管;
(7) 負責局機關計畫生育、公費醫療、職工生活福利等工作,管理機關幹部的人事檔案工作;
(8) 負責協調各股室業務工作關係,聯繫各業務部門,負責局內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及政務考核工作;
(9) 負責起草本局綜合性業務檔案及司法局建章建制工作;
(10) 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 宣教股職責:
(1) 負責協嬸希罪調各單位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2) 負責本單位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3) 協調各單位的大型法制宣傳活動。
(三) 基層股職責:
(1) 負責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的指導工作;
(2) 負責基層司法所的檢查、考核工作;
(3) 負責指導基層司法所開展工作。
(四) 法治辦職責:
(1) 負責全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 負責指導各單位、各鄉鎮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 公證處職責:
(1)、負責辦理公證法律服務工作;
(2)負責製作公證文書。
(3)做好上級公證部門的下達的各項任務。
(六) 法援中心職責:
(1) 負責困難民眾的法律援助工作;
(2) 負責律師管理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月2日,少芝捆匪海原翻遙燥縣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辦公室被公示為“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淋地少作先進集體”台籃店(公示期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3)做好上級公證部門的下達的各項任務。
(六) 法援中心職責:
(1) 負責困難民眾的法律援助工作;
(2) 負責律師管理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月2日,海原縣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辦公室被公示為“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公示期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