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道法協會

中華道法協會是經中央統戰部、國家宗教局備案,中道協批准成立的註冊於香港的大型道教學術交流組織、非盈利性社團,由全球華人道教界翹楚共同發起,港商名流劉雲蘭女士義務捐資創立,成立五年來,在內地、港澳台及國外先後舉辦了近百場道教學術交流活動,受到了宗教界人士的一致好評,中華道法協會力主弘揚傳統,光復道教,團結一致,和諧共生的宗旨,致力於道教的發展和道法學術的進步,逐步發展成為中國道教界的首席權威學術組織,協會聚集了當今道教界一大批高道大德,共同為弘揚中華道教文化而努力。

本會會名由原十六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同志親筆題寫。

2016年4月,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曝光第五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中華道法協會在名單中。

協會章程
[中華道法協會章程] (二零一零修正案)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中華道法協會。全稱為中華道教道法學術研究協會,英文譯名:CHINESE TAOISM SOCIETY 。英文縮寫: ( C . T . S) 。 第二條:本會是由中國內地道教界與港、澳、台等全球海外道教界人士共同發起成立的愛國愛教學術交流團體。本會在國家宗教政策指引下,嚴格遵守國務院宗教管理條例,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第三條:本會工作與宗旨:在中央統戰部、國家宗教局指導下,配合中國道教協會做好弘道工作,營造教內團結和諧交流氛圍,正確引導道教學術研究方向,純正道風,嚴肅戒律,精進修行,促進道教光復傳衍,繼承發揚中華傳統宗教文化。 第四條:本會為國家宗教局、民政部備案,註冊於香港之非盈利性社團組織。 第五條: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下的管理制度,本會最高權力機關是全體會員大會,全會每三年召開一次;全會設理事會為全體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的執行機構;理事會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在理事會會議閉會期間,由其選舉產生的常務理事會領導本會全面工作;本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三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三名、常務理事若干、理事若干,以上職務由秘書處擬定人選名單,經各級會議選舉產生。 第六條:本會設顧問若干,由常務理事會聘請,對德高望重,為道教發展及學術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道教界人士,由常務理事會授予名譽顧問。 第七條:全體會員都有嚴格遵守本章程的義務。 第八條:本章程由中華道法協會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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