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
製法
以上三十二昧,除樟腦外,其餘金不換等三十一味粉碎成粗粉,加適量白酒,密閉浸漬7天,用白酒滲漉,收酒量為原藥材量的10倍為止,加入樟腦使溶解,混勻,靜置7天,濾過,即得。
性狀
本品為棕褐色的澄清液體;氣香,味辛、微苦澀。
檢查
乙醇量 應為35~45%(附錄Ⅸ M)。 總固體 遺留殘渣不得少於0.60%(附錄Ⅰ M第二法)。
其他 應符合酒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附錄Ⅰ M)。 【功能與主治】消腫止痛,舒筋活血,止血生肌,
活血祛瘀。用於挫傷筋骨,新舊瘀患,風濕
瘀痛。
用法與用量
口服,一次15~20ml,一日2次;外用,取適量擦患處。
注意
孕婦忌服。
貯藏
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