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紀念郵票》是1947年發行的一套紀念郵票。
1946年11月15日在南京召開國民大會,12月25日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國民政府於1947年元旦公布,並定於同年12月25日開始施行。
中華郵政為國民黨政府制定的“新憲法”發行紀念郵票一套。全套共3枚。主圖為國民大會堂。香港中華書局雕制原模,大東書局上海印刷廠印製,印刷全張為100枚(2x5x10)。
中華郵政為國民黨政府制定的“新憲法”發行紀念郵票一套。全套共3枚。主圖為國民大會堂。香港中華書局雕制原模,大東書局上海印刷廠印製,印刷全張為100枚(2x5x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