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農機監理總站

農業農村部於1999年6月8日成立了農機監理總站(在農機推廣總站加掛農機監理總站牌子)。農機監理總站的主要職能是:組織農機安全生產檢查;承擔農機安全技術檢驗標準、駕駛(操作)人員考試辦法、農機安全作業規程等監理法規的研究、起草和論證工作;承擔農機事故統計分析,提出防範措施,協助地方處理重、特大農機事故;組織開發農機監理裝備,推廣農機監理所需的儀器、設施和設備;組織編寫農機安全宣傳材料和農機監理人員培訓教材;開展農機監理人員培訓與業務交流活動;承擔農機監理計算機軟體開發和組織農機監理信息網路建設工作;承擔農業機械化管理司交辦的其他農機安全監理工作。
截至2005年底,全國縣以上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有2955個,有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共3.6萬人,鄉鎮農機安全協管人員6萬餘人。
農業農村部農機推廣總站將積極開展國內外的交流及技術經濟合作,為各國先進農機化技術和設備試驗示範和推廣套用提供服務;積極與中外農機生產企業、科研單位的聯繫,利用農機化技術推廣機構的網路優勢和技術力量,為農業機械的研究開發單位、生產企業及使用人員提供有關的技術及供求信息諮詢、培訓指導、行銷策劃和組織協調服務;不斷拓寬服務領域,使總站成為連線廣大農民、農機製造企業的橋樑,充分發揮農機化技術推廣體系在中國農機化技術發展中的主導作用,促進中國農業機械化水平的提高。農業農村部農機監理總站將依法認真抓好農機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和農機監理裝備的開發工作,及時、有效地協助地方妥善處理農機重、特大事故,為中國農機化事業的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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