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內設機構。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負責種植業(糧食、棉花、油料、糖料、水果、蔬菜、茶葉、蠶桑、花卉、麻類、中藥材、菸葉、食用菌)的行業管理。
(二)擬訂種植業發展戰略、政策、規劃、計畫並指導實施;起草有關種植業的法律、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種植業標準化生產;擬訂種植業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
(四)提出糧食、棉花、油料、糖料等主要農產品產需調控和品質改善建議。
(五)提出種植業科研、技術推廣項目建議,承擔重大科研、推廣項目的遴選及組織實施工作;負責主要農作物高產創建工作,指導種植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
(六)組織監測發布植物疫情,組織農情調度;參與種植業產品供求信息、價格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
(七)負責種植業防災減災工作;監測種植業災情,提出種植業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種植業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八)負責耕地質量管理,指導科學施肥;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和改良的政策措施及相關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組織運用工程、農藝、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擬訂節水農業發展的政策與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肥料、農藥登記及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一)編制種植業基本建設規劃,提出項目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編制本行業財政專項規劃,提出部門預算和專項轉移支付安排建議並組織或指導實施。
(十二)起草植物保護與檢疫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植物檢疫審批;承擔《國際植物保護公約》履約工作;承辦簽署政府間植物檢疫協定的有關工作;承辦植物及其產品出入境禁令、解禁令及禁止入境植物名錄的制定和發布工作;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
(十三)組織開展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預測預報和防治,指導科學用藥。
(十四)開展有關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五)指導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的業務工作。
(十六)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內設機構

  • 綜合處
  • 農情處
  • 行業發展處
  • 糧油處
  • 經作處
  • 植保植檢處(國際植物保護公約履約辦公室)
  • 農藥管理處
  • 耕地與肥料管理處。

現任領導

一級巡視員:陳友權
副司長:劉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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