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於2002年12月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為農業部直屬正局級單位。2017年4月,經中央編辦批准、農業部黨組研究決定,原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與農業部優質農產品開發服務中心整合組建為新的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將農業部科技發展中心承擔的農業標準、農業質檢機構考核評價管理和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有關工作職責劃入,進一步強化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業務技術支撐。根據中央編辦、農業部批覆,新的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主要負責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政策法規、規劃標準研究,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追溯體系建設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支撐保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開展名特優新農產品發展規劃研究和地方優質農產品發展指導等工作。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參與農產品(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劃計畫、政策措施的擬定及實施;承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和技術指導工作。
(二)承擔農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相關技術規範及項目計畫的組織實施和宣傳培訓。
(三)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及相關檢驗機構建設管理、技術培訓等有關工作,承辦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監控項目計畫和能力驗證的組織實施。
(四)承擔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管理,承辦農業徵信(誠信)體系建設有關工作,承辦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生產、產地合格證明等示範創建和考評工作。
(五)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專項整治、抽查抽檢、農資打假、督導檢查和智慧財產權侵權查處的有關支撐保障工作。
(六)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置和申投訴調查,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會商研判,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普宣傳、生產指導、消費引導等工作。
(七)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台建設管理有關工作,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統計工作,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推行農產品包裝標識管理。
(八)承擔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專家組和農產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國際合作與技術交流,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性貿易措施評價研究,負責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聯絡處日常工作。
(十)承擔農業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人事處)
1.組織擬定中心相關規章制度、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中心中長期和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與實施方案的擬定並督促落實;
2.承擔中心業務工作、黨務政務和相關綜合性材料、工作報告、工作總結和專項文字材料的組織起草和核報工作,負責中心公文的編號、審核、制發和運行管理及機要檔案的收發、運行、保存、保密工作;
3.負責中心會議(包括中心主任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全體職工大會、黨組織相關會議及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主任會議等)的籌辦和組織服務工作;
4.負責中心內外綜合協調、聯絡對接、值守調度和中心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中心黨務、人事、勞資、保密、安全保衛、檔案、印章及退休人員、掛靠社團、後勤管理服務工作,協助中心群團組織開展工作;
5.負責中心財務工作,組織中心中長期和年度財政專項預算申報並協調立項,負責編制中心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和決算;承辦中心資產管理、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政府採購事宜,負責中心下屬單位(試驗場)財務監管;
6.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體系建設處
1.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政策措施研究與擬定,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規劃計畫編制與組織實施;
2.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控制體系(HACCP、GAP、GMP等)及相關先進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的引進轉化、推進建立與示範推廣工作;
3.承擔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合作社、生產企業、家庭農場、專業化生產鄉鎮村等)質量安全示範與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質量安全(標準化)生產星級示範創建推進工作;
4.承擔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管理的業務支撐和相關技術培訓工作;
5.承擔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專家組秘書處日常工作;
6.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法規信息處
1.參與農產品(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制度規範的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範的宣傳培訓與實施示範工作;
2.承擔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體系的構建與運行管理,負責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台的建設管理與利用維護;指導地方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台建設和管理;
3.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綜合評價指數的建立、發布與統計分析工作,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軟科學課題、人文歷史研究與公共政策、法律法規的諮詢服務工作;
4.負責中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網的管理與維護,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資料庫的建立與維護利用,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行業動態信息、時事快訊等輿情信息的跟蹤研究、綜合分析和研判工作;
5.開展名特優新農產品發展政策法規、規劃標準研究,負責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包括植物、動物和微生物及其產品)收集、品質規格特徵資料庫建立、年度名錄編髮與展覽展示等工作,承辦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公共宣傳、信息融合交流、信息數據介質研發與示範推廣工作;
6.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系統(農產品質量安全)專用公共標識管理和全國無公害農產品防偽標識後續管理工作;
7.完成中心領導交辦授權使用的其他工作。
(四)質量標準處
1.參與農業標準化相關政策措施、制度規範、規劃計畫的調研和起草,承擔農業系統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相關技術規範年度計畫的組織申報與實施工作;
2.承擔農業系統農業標準體系構建研究與組織實施工作,組織開展農業系統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相關技術規範的技術審查、跟蹤評價和複審評估工作;
3.負責農業系統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相關技術規範的宣傳培訓、示範推廣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示範創建與考核評價工作;
4.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與營養品質及等級規格標準化與示範推廣工作,承擔全國農產品營養品質與等級規格譜系、標準物質、實物標樣及相應技術標準體系的構建與示範推廣工作;
5.承擔農業系統各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技術歸口與聯絡服務工作,開展農業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技術培訓、學術交流和重大問題聯合調研,負責農業部農業標準制修訂項目信息平台建設與管理維護;
6.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檢驗檢測處
1.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相關政策措施、制度規範、規劃計畫的調研和起草,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監測監控項目年度計畫的組織申報、技術評審與實施工作;
2.承擔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指導、業務管理、人員培訓、考核評價、能力比對、技術交流、激勵機制建立與實施等工作;
3.承擔農業部和全國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及相關技術機構的技術培訓、考核評價、評審驗收與檢驗檢測能力綜合評價工作;
4.承擔國家計量認證農業評審組的日常工作,協調指導地方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站、所)的建設管理、資質考核、評審驗收和技術培訓等工作;
5.分析研判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數據信息與發展趨勢,組織開展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技術、儀器設備、標準物質及標準樣品的研發、考核評價、能力驗證、展覽展示與示範推廣等工作;
6.負責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與營養品質快速檢測技術和儀器設備等相關產品的備案登記、考核評價、能力驗證、展覽展示與示範推廣等工作;
7.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質量追溯處
1.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相關政策措施、制度規範、規劃計畫的調研和起草,承擔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的建設管理與業務技術指導工作;
2.負責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構建與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設管理與維護運行,指導地方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與管理工作;
3.組織開展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示範基地創建,組織實施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三品一標”和品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質量安全追溯試點示範、展覽展示與推廣工作;
4.承辦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業務培訓與技術服務工作,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相關業務技術支撐工作;
5.組織開展農產品產地編碼、產品編碼、溯源技術及設施設備的比對研究、考核評價、展覽展示與示範推廣;
6.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投入品管理處
1.參與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相關政策措施、制度規範、規劃計畫的調研和起草,承擔農業投入品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營養品質等影響性評價的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工作;
2.負責農資打假、農業投入品專項整治中的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與督導檢查等相關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工作,協助開展農業投入品摻雜使假、坑農害農大案要案的調查處理與督查督辦;
3.組織開展農業投入品減量化施用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營養品質影響評價與考核認定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減化肥、減農藥、減獸藥等農業投入品減量化(包括免用)質量安全生產示範基地創建和減量化標識體系構建與推廣;
4.承擔農業投入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智慧財產權保護與侵權查處的相關業務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農業投入品徵信(誠信)體系建設與實施示範工作,承辦農業投入品質量追溯相關業務支撐與技術服務工作;
5.組織開展安全優質、綠色生態農業投入品和優質農產品新品種新技術評價鑑定、展覽展示與示範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全國農產品產地初加工及收貯運過程中防腐保鮮添加劑科學研究、質量評價、展覽展示與示範推廣工作;
6.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督導檢查處
1.參與組織擬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督和專項整治相關政策措施、制度規範和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2.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督和督導檢查等相關業務技術支撐工作,承辦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和重大違法違規案件查處相關工作;
3.承擔擬定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地方農業部門依法擬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4.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專項整治等執法監督過程中的業務支撐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專項整治、執法監督等結果的匯總分析和綜合研判;
5.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縣等示範創建與考核評價的業務指導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地方農業部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示範創建活動,承擔農產品產地證明、質量證明等制度的研究擬定與實施示範工作;
6.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科普與應急處
1.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普宣傳與應急管理相關政策措施、制度規範、規劃計畫的組織擬定與實施;
2.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承辦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與營養品質評價重大專項的相關工作,研究提出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與營養品質評價年度重點需求並組織實施;
3.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問題應急處置、會商研判、調查處理和科普解讀工作,受理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公眾諮詢和申投訴並開展調查處理與消費引導;
4.組織轉化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與營養品質評價技術成果,推廣先進的綠色、安全、優質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並組織實施示範;
5.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學研究、科普宣傳、生產指導、消費引導、技術培訓、展覽展示與科普示範基地創建等工作,編輯出版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手冊、消費指南、知識百科等系列科普讀物;
6.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技術貿易措施處(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聯絡處)
1.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技術性貿易措施跟蹤研究、比對分析和綜合研判,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技術及質量體系的國際合作和交流;
2.承擔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中國聯絡處的日常工作,負責與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聯絡對接並動態跟蹤CAC相關信息,組織專家參加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相關活動和國際標準制修訂;
3.承擔國際食品法典(CAC)中國農業專家委員會秘書處日常工作,承辦國家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質量安全與品質評價崗位科學家日常聯絡與相關跟進服務工作;
4.組織推進農產品包裝標識化與實施示範工作,組織開展低碳環保、綠色優質、經濟實用的農產品包裝及包裝材料科學研究、篩選評價、展覽展示與推廣套用;
5.組織開展農產品包裝標識設計研發、比對評價、展覽展示與示範推廣工作;
6.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中國農產品質量安全學會(籌備)
1.針對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中關鍵性、全局性、戰略性問題開展研究諮詢和論證評估,探索中國特色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模式和政策體系,為政府有關部門提供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質量標準、檢驗檢測、風險評估、執法監管、信用體系等方面的決策建議。
2.組織和推動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理論和實踐問題調查研究,促進質量科技成果轉化,助力創新技術發展,接受有關部門、科研院所委託的科技項目的規劃設計、技術推廣和成果鑑定任務,建設中國特色高水平農產品質量安全創新智庫。
3.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最佳化學術環境,促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學科發展,總結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經驗,為農業管理人員、科技人員、生產人員和市場經營人員等提供技術諮詢和培訓等服務,加速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學技術在農業領域的全面支撐。培養激勵人才隊伍,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人才隊伍建設,培養農產品質量安全專家學者和創新團隊。
4.組織開展全國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科學知識等方面的宣傳科普活動,弘揚科學精神,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誠信建設,化解公眾疑慮,樹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與營養健康消費信心。
5.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編輯、出版、發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會刊、學術期刊、科技書籍及相關的音像製品,傳播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學技術信息。
6.舉辦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學技術、科技成果、產品設備、示範基地等名錄收集登錄、展覽展示、推介交流活動,展示農產品質量安全在促進我國現代農業發展中的作用。
7.開展國際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學技術交流活動,促進國際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學技術合作,發展同國(境)外農產品質量安全科學技術團體、工作者的友好交往,為海外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技人才來華創新創業提供服務。
8.密切聯繫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者,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反映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維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技工作者之家。
9.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和依託單位的委託,完成交辦的工作任務。
(十二)GAP辦公室
1.參與良好農業規範相關認證制度、技術規範的研究與擬定,承擔中心良好農業規範認證規劃計畫的編制與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中心良好農業規範認證管理體系的制(修)訂與組織實施及良好農業規範認證日常運行管理;
3.負責組織中心良好農業規範認證外部檢查員及獲證企業內檢員的培訓管理,負責提供良好農業規範認證技術支持、業務指導;
4.負責組織中心良好農業規範認證現場檢查實施、認證決定評審及認證證書頒發等工作;
5.負責組織中心良好農業規範認證獲證企業宣傳展示、示範推廣;
6.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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