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導讀》是2019年12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振偉、韓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導讀
  • 作者:劉振偉、韓俊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9年12月
  • 定價:46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21607895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02年8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三號公布 根據2009年8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八號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七號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全射旋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決定》修正。
該法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為了配合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學習、宣傳,幫助廣大讀者準確理解立法原意,我們組織編寫了本書。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振偉同志、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同志擔任本書主編,闡釋了每一個條文的具體含義,以期更好地推動該法的貫徹和實施!

作者簡介

劉振偉,1975年入黨,1972年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副研究員。 現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韓俊,中共黨員,1989年5月參加工作,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農業經濟管理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農學博士學位。現任農業農村部黨組副書記、副糊良設捆部長,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囑匙故室副主任。

圖書目錄

地上萬物,唯土為寶(代序)
緒論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的必要性和可行
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
三、農村土地承包法調整的農村土地的範圍
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五、土地承包與土地所有權性質
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承包權
七、婦女農村土地承包權的保護
八、農村土地承包的原
九、土地承包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十、土地經營權的流轉
十一、土地經營權流轉合法權益的保護
十二、土地承包經營中土地資源的保護
十三、農村土地承包中相關部門職責的規定
第二章家庭承包
第一節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家庭承包概述
二、發包方
三、承包方
四、發包方的權利、義務
五、承包方的權利、義務
第二節承包的原則和程式
一、承包原則
二、承包程式
第三節承包期限和承包契約
一、農村土地承包期
二、農村土地承包契約
三、農村土地統一登記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四、發包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承包契約
五、不得干涉農村土地承包
第四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和互換、轉讓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
二、承包期內承包地寒估說的個別調整
三、承包期內承包地的自願交回
四、婦女土地承包權益的保護
五、家庭承包權益的繼承
六、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
七、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
八、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登記
第五節土地經營權
一、市糊土地經營權的定義及相關權利
二、土地經營權的流轉
三、土地經營權登記
四、工商資本取得土地經營權
五、土地經營權融資擔保
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
一、其他方式的承包
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契約
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優先承包權
四、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
發包程式
五、以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經營權的流轉
六、以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經營權的繼承
第四章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
一、爭議解決的途徑
二、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的民
事責任
三、發包方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承擔的民事
責任
四、承包契約中違背意願的內容無效
五、承擔違約責任的法律適用
六、強迫互換、轉讓或者流轉無效
七、違法截留、扣繳互換、轉讓或者流轉收
益應予以退還
八、非法徵收、徵用、占用土地或者貪污、
挪用土地徵收、徵用補償費用的法律
責任
九、違法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的法律責任
十、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棄耕拋荒、給土地
造成損害的法律責任
十一、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干涉的法律
責任
第五章附則
一、關於二輪承包的效
二、限制預留機動地
三、省級人大常委會制定實施辦法
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
五、法律實施日期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
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修訂灶恥格前後
對照表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
(草案)》的說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
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
修改情況的匯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鞏己轎槳《中
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
審議結果的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全
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
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決定(草案)》
修改意見的報告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情況
五、不得干涉農村土地承包
第四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和互換、轉讓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
二、承包期內承包地的個別調整
三、承包期內承包地的自願交回
四、婦女土地承包權益的保護
五、家庭承包權益的繼承
六、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
七、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
八、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登記
第五節土地經營權
一、土地經營權的定義及相關權利
二、土地經營權的流轉
三、土地經營權登記
四、工商資本取得土地經營權
五、土地經營權融資擔保
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
一、其他方式的承包
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契約
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優先承包權
四、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
發包程式
五、以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經營權的流轉
六、以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經營權的繼承
第四章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
一、爭議解決的途徑
二、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的民
事責任
三、發包方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承擔的民事
責任
四、承包契約中違背意願的內容無效
五、承擔違約責任的法律適用
六、強迫互換、轉讓或者流轉無效
七、違法截留、扣繳互換、轉讓或者流轉收
益應予以退還
八、非法徵收、徵用、占用土地或者貪污、
挪用土地徵收、徵用補償費用的法律
責任
九、違法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的法律責任
十、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棄耕拋荒、給土地
造成損害的法律責任
十一、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干涉的法律
責任
第五章附則
一、關於二輪承包的效
二、限制預留機動地
三、省級人大常委會制定實施辦法
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
五、法律實施日期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
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修訂前後
對照表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
(草案)》的說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
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
修改情況的匯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
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
審議結果的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全
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
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決定(草案)》
修改意見的報告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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