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09年第65號》是2009年6月19日發布施行的政策參考。發布文號為2009年第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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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65號)
根據國家國債發行的有關規定,財政部決定發行2009年記賬式貼現(十一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期國債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面向社會各類投資者發行。
二、本期國債計畫發行150億元,實際發行面值金額為150億元。
三、本期國債期限182天,經投標確定的發行價格為99.581元,折合年收益率為0.85%,本期國債2009年6月22日開始發行並計息,6月24日發行結束。6月26日起,本期國債在各交易場所以現券買賣和回購的方式上市交易。
四、本期國債低於票面面值貼現發行,2009年12月21日(節假日順延)按面值償還。
五、本期國債在2009年6月22日至6月24日的發行期內,採取場內掛牌和場外簽訂分銷契約的方式分銷,分銷對象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賬戶的各類投資者。通過各交易場所分銷部分,由承銷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定價格。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OO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