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置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置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調整計量關係的法律制度。由一系列計量法規加以確定。1959年國務院發布了《統一我國計量制度的命令》,確定米制為中國的基本計量制度;1977年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管理條例(試行)》,明確規定中國逐步採用國際單位制;1980年國家經委、國家科委和國家計量總局聯合頒發了《全國廠礦企業計量管理實施辦法》

1981年國務院批准由中國國際單位制推行委員會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單位名稱與符號方案(試行)》;1984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在我國統一實行法定計量單位的命令》,規定中國的計量單位一律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並規定市制計量單位在1990年年底完成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的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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