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的決議

1957年7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的決議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
  • 頒布時間:1957.07.15
  • 實施時間:1957.07.15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決議:今後一切死刑案件,都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
法律(類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