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個下設部門。主要負責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婚姻家庭、人身權利、勞動爭議、房地產及相關契約、農村承包契約等糾紛案件;審查和審判不服下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有關民事案件;指導有關審判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
  • 現任庭長:陳宜芳  
職能,所獲榮譽,現任領導,

職能

1、審判第一、二審有關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等傳統民事案件,房地產案件(包括房屋買賣租賃預售、按揭、開發契約案件,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契約案件,建築工程承包契約等案件);不動產相鄰關係案件,鄰地利用權案件以及其他不動產案件(包括山林水利、草原、灘涂鐵路機場、公路、橋樑港口堤壩等不動產引起的案件。涉及以房地產及其他不動產為抵押的契約,其性質以主契約性質確定);農村承包契約案件;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契約、侵權案件。
2、審理申請撤銷相關仲裁的案件。
3、審理適用特別程式的案件。
4、辦理相關的申請複議案件。
5、審批高級人民法院相關案件延長審限的申請。
6、指導人民法庭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王丹審判團隊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稱號。

現任領導

庭長:陳宜芳
副庭長:吳景麗、杜軍、蔡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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