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裁判觀點·物權卷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裁判觀點·物權卷》,是2023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編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裁判觀點·物權卷》
  •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
  • 出版時間:2023年6月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ISBN:9787510938061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該書梳理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自2010年以來審判的物權法權威案例,並提煉、歸納了案例相關的法律適用疑難問題和裁判觀點。每個案例下包括【案例原文】【新舊法律依據對照】【法律適用指引】【類案裁判觀點】四個欄目。通過對案例原文的全面呈現、新舊法條的列舉對照、法律條文的適用指引、裁判觀點的權威闡釋,總結審判經驗,體現了最高人民法院對各類型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和裁判標準。此外,為了真實地還原案例原貌,在【案例原文】中保留了案例裁判時所適用的裁判依據和法條內容,並在【新舊法律依據對照】中,對案例中所引用的重要法律條文做了新舊法條對照指引,方便讀者更好地適用新法。

圖書目錄

一、所有權
【案例一】生產經營相鄰關係糾紛損害賠償責任審查處理要點——再審申請人滕州市萬通實業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華電滕州新源熱電有限公司、山東省滕州瑞達焦化有限公司相鄰排水及相鄰損害防免關係糾紛案
【新舊法律依據對照】
【法律適用指引】
法律適用指引一 對“應當儘量避免”的適用
法律適用指引二 準確適用相鄰關係的原則
法律適用指引三 準確把握相鄰關係的範圍
【案例二】高某清、戴某晴與張某清、袁某萍房屋買賣契約糾紛案
【新舊法律依據對照】
【法律適用指引】
法律適用指引一 全面履行原則
法律適用指引二 誠信原則
法律適用指引三 業主的概念及法律地位
法律適用指引四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法律適用指引五 關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中的共有部分
法律適用指引六 業主共有權的權利義務內容
【類案裁判觀點】
類案裁判觀點一 關於業主共有部分轉讓法律後果的規定
類案裁判觀點二 關於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和綠地權屬問題
類案裁判觀點三 關於建築區劃內的公用設施、物業服務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場所權屬問題
類案裁判觀點四 業主共有權不是傳統民法上的單一所有權形式,而是一種特殊的所有權,即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案例三】共有人請求分割共有財產時,人民法院不宜判決分割使用權
【新舊法律依據對照】
【法律適用指引】
法律適用指引一 對共有物分割請求權條款的理解
法律適用指引二 協定分割的規定
法律適用指引三 裁判分割的規定
二、擔保物權
【案例四】黑龍江北大荒投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與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七星糧油工貿有限責任公司、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宏達糧油工貿有限公司等擔保契約糾紛案
【新舊法律依據對照】
【法律適用指引】
法律適用指引一 抵押權順位的放棄
法律適用指引二 抵押權順位的變更
法律適用指引三 債務人作為抵押人的特別規定
法律適用指引四 質權人返還質押財產對質權效力的影響
法律適用指引五 流動質押的概念
法律適用指引六 流動質押的設立及其條件
法律適用指引七 流動質押中監管人的義務
法律適用指引八 保兌倉交易融資擔保
法律適用指引九 擔保人行使追償權的要件及範圍
法律適用指引十 擔保人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
法律適用指引十一 流動質押的有效設立及其條件
【類案裁判觀點】
類案裁判觀點一 混合擔保中擔保人之間是否享有追償權
類案裁判觀點二 對約定由出質人代質權人占有質押財產的處理
【案例五】質權人將質押財產交回出質人後不再享有質權
【新舊法律依據對照】
【法律適用指引】
法律適用指引一 讓與人所讓與的返還請求權的範圍
法律適用指引二 返還請求權的讓與是否需要通知第三人
法律適用指引三 占有改定方式的效力不低於現實交付方式
法律適用指引四 占有改定下是否能發生善意取得
法律適用指引五 除了現實中已經存在的動產,占有改定製度還適用於將來可以取得的動產
法律適用指引六 動產質權的善意取得
【類案裁判觀點】
類案裁判觀點一 當事人是否辦理物權登記,不影響契約的效力
類案裁判觀點二在一物數賣,存在多個不動產買賣契約的情形應當準確把握物權登記與契約效力的認定問題
類案裁判觀點三 在簡易交付中無需考慮受讓人基於何種原因占有動產
【案例六】未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人應分別情況承擔責任——抗訴人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與被抗訴人重慶合成化工廠有限公司、重慶融海實業有限公司,一審被告重慶重大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慶重大高科物業發展有限公司欠款糾紛二審案
【新舊法律依據對照】
【法律適用指引】
法律適用指引一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的“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的含義
法律適用指引二 土地經營權抵押問題
法律適用指引三 關於以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財產設定抵押
法律適用指引四 抵押財產價值減少防止權
法律適用指引五 恢復抵押財產價值請求權、增加擔保請求權
法律適用指引六 提前清償請求權
法律適用指引七 報批義務及相關違約條款獨立生效
法律適用指引八 報批義務的釋明
法律適用指引九 可得利益損失賠償的舉證責任
【類案裁判觀點】
類案裁判觀點一 在一物數賣,存在多個不動產買賣契約的情形應當準確把握物權登記與契約效力的認定問題
類案裁判觀點二 判決履行報批義務後的處理
【案例七】通過以物抵債方式取得建設工程所有權的第三人,不能對抗承包人行使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新舊法律依據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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