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2004年09月03日
- 生效日期:2004年09月03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此訪旨在促進中菲兩國之間緊密的傳統友誼和睦鄰友好關係,增進相互了解和信任,促進經濟合作與共同發展。
訪問期間,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與阿羅約總統舉行了會談,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分別會見了阿羅約總統。
兩國領導人在坦誠友好的氣氛中就雙邊關係及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交換了意見。雙方對中菲關係取得的積極進展和各領域合作的不斷擴大和深化表示滿意。雙方重申將繼續促進兩國關係全面發展,一致同意在兩國政府2000年簽署的關於21世紀雙邊合作框架《聯合聲明》有關原則的指導下,進一步推動中菲關係健康穩定地向前發展。
雙方同意於2005年共同舉辦慶祝活動,紀念中菲建交30周年。
雙方同意保持和促進高層接觸與各層次的交流,同意加強兩國政府各部門、工商界、學術界、新聞界、非政府組織之間的交往。
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各種磋商與合作機制,包括兩國外交磋商、領事磋商、貿易聯委會、農業聯委會和科技聯委會等磋商與合作機制。
雙方一致認為中菲兩國經濟互補性很強,注意到兩國貿易近年來取得顯著發展,同意進一步擴大雙邊貿易、改善貿易結構並拓展服務貿易合作。
雙方期待著菲律賓於2005年1月1日加入東協--中國自由貿易區“早期收穫”計畫。菲方對中國的靈活性表示感謝。
菲律賓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
為繼續擴大相互投資,雙方同意鼓勵各自企業赴對方國家投資興業,特別是在基礎設施建設、農業、資源、信息和通信技術等領域開展合作。菲方感謝中方對菲農業發展和北部鐵路建設提供的支持。
雙方表示將進一步促進兩國旅遊合作,鼓勵各自公民赴對方國家旅遊。
雙方同意促進兩國人員交流,加強在教育、文化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雙方一致認為擴大中菲軍事和安全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對增進兩國政治互信具有重要意義,同意探討建立中菲國防部門防務安全磋商機制。雙方同意積極落實兩國在司法協助、打擊販毒等跨國犯罪領域的合作協定。
菲方重申堅持一個中國政策,表示理解中國政府為維護國家統一所做的努力。
雙方重申將繼續致力於維護南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在尚未全面並最終解決南海地區的領土和海洋權益爭端前,雙方將繼續探討共同開發等合作,雙方同意根據包括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公認的國際法準則,推動和平解決有關爭議。雙方一致認為儘快積極落實中國與東協於2002年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有助於將南海變為合作之海。
雙方同意繼續推動中國與東協的合作,積極建設中國與東協自貿區,並進一步促進東協與中日韓合作。
雙方認為中菲兩國應繼續與開發中國家合作,尋求建立公正平衡的全球自由貿易體系。
雙方一致認為維護本地區的和平與穩定至關重要。菲方讚賞中方為實現朝鮮半島無核化所作的積極努力。
阿羅約總統對訪華期間中方給予其本人及菲方代表團的熱情友好接待表示感謝。
阿羅約總統邀請胡錦濤主席在方便的時候訪問菲律賓,胡錦濤主席對此表示感謝。雙方將做好胡錦濤主席對菲律賓進行國事訪問的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