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頒發農藥產品生產批准證書名單(第七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69號
- 編號:2013年 第 69 號
- 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
- 時間:2013年12月30日
公 告
2013年 第 69 號
一、本次頒發農藥生產批准證書的有效期為2年。
二、獲證產品應當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換證申請,逾期將不予辦理。
三、獲得農藥產品生產批准證書的企業必須在產品包裝上註明生產批准證書編號。
附屬檔案:2013年頒發農藥產品生產批准證書名單(第七批).xls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