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50號

特別公示車輛生產企業(第1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3年 第50號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建立汽車行業退出機制的通知》(工信部產業〔2012〕349號)的規定,現將《特別公示車輛生產企業(第1批)》予以公告,特別公示期從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特別公示期間,不受理被特別公示企業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新產品申報。被特別公示的企業經考核符合準入條件的,取消特別公示,恢復受理其新產品申報。特別公示期滿後,未申請準入條件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企業,暫停其《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且不得辦理更名、遷址等基本情況變更手續。

附屬檔案:特別公示車輛生產企業(第1批)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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