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7日,公布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學前教育法納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的一類立法項目,擬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任期內提請審議。
立法背景,發展歷程,
立法背景
近年來,我國學前教育資源迅速擴大。2017年,全國共有幼稚園近25.5萬所,在園幼兒達到4600萬人。根據我國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畫,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全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由目前的75%提升至85%。
“學前教育是新時期中國教育發展最快的一個部分,也是當前中國教育最大的一塊短板。”教育部部長陳寶生2018年3月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記者會上指出,我國學前教育存在一些問題,如保教人員數量不足、水平不高,普惠性幼稚園不足,財政保障和成本分擔機制沒有建立,管理和安全存在漏洞和薄弱環節、幼兒教育觀念需要進一步轉變等。
針對學前教育發展中面臨的問題,社會各界廣泛呼籲,出台一部專門針對學前教育的法律,在經費投入、教師隊伍建設、管理規範等方面予以保障。
發展歷程
最高立法機關高度重視學前教育立法工作。2013年以來,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先後赴天津、安徽、雲南、吉林、四川開展一系列調查研究,總結梳理各地學前教育發展和立法狀況,分析研判學前教育立法面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2015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教育法進行了修改,增加關於學前教育的專門規定,2016年,把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24份有關大力發展學前教育的建議列為重點督辦建議。
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點也明確提出,推進學前教育立法,通過立法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發展學前教育的責任,加大對辦園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治力度,依法保障學前教育健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