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5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58號)

第558號國務院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58號》2009年8月10日發布,自2009年12月20日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簽發的行政法令、授權有關部門發布的國務院行政命令或下發的行政操作性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58號
  • 頒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頒布時間:2009年8月10日
  • 實施時間:2009年12月20日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58號
總 理 溫家寶
二00九年八月十日

檔案內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人選,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於2009年12月20日就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