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駐深圳特派員辦事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駐深圳特派員辦事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駐深圳特派員辦事處,簡稱深圳特辦,於1988年5月15日成立。深圳特辦是商務部派駐深圳行使部分政府行政職能的機構,受商務部領導,並向商務部負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駐深圳特派員辦事處
  • 成立時間:1988年5月15日
  • 辦公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濱河路229號海安中心十二層
  • 簡稱:深圳特辦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落實商務重大政策法規和要求 
(一)跟進深圳地區商務領域重大政策落實情況,包括貫徹執行國家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國際經濟合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情況。
(二)及時反映各項商務政策措施出台或調整後,在深圳地區的實施情況及意見。   
二、跟進商務重點工作開展情況
(三)了解“六穩”、“六保”特別是穩外貿、穩外資、促消費工作在深圳落實情況,自貿試驗區建設和步行街升級改造等重點工作情況。
(四)受商務部委託檢查商務部重點工程在深圳的開展情況,了解各類中央促進資金支持深圳商務發展項目情況進度。
三、加強與深圳地區的工作聯繫和溝通
(五)加強與深圳地方黨委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海關、稅務、工商、統計等相關部門以及商協學會的工作聯繫。
(六)協助深圳地區做好同商務部各直屬單位、商會、協會、學會和駐外經濟商務機構的各項聯繫合作。
(七)了解、反映深圳商務發展需求、建議,宣傳深圳商務工作亮點、經驗。  
四、許可證發放管理
(八)按照進出口許可證發放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審核、發放進出口許可證。
五、商務政策法規諮詢
(九)向地方通報商務領域重要政策,提供業務諮詢和服務。
(十)協助深圳地區做好貿易合規、貿易救濟、雙邊經貿合作等相關工作,提供政策建議
六、推動深圳區域協調發展和開放
(十一)了解深圳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有關工作進展。
(十二)協助深圳搭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橫向交流平台。
七、協助做好展會工作
(十三)參與商務部在深圳主辦的各類展會活動,做好承辦單位與部機關的聯繫協調工作。
(十四)推動深圳有關部門、企業積極參與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廣交會
八、代表商務部出席守參加有關商務活動
(十五)受商務部或有關司局委託,出席深圳有關重要商務活動,協調處理深圳有關商務工作。
九、辦理商務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深圳特辦日常行政工作、財務、對外聯絡和後勤服務工作;
2、調研處 收集深圳內外貿、外經、外資等經濟工作的重要商務信息並及時上報商務部;圍繞商務部各個時期的工作重點,在當地開展有針對性的調研工作;客觀、真實地將當地商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當地企業存在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反映到商務部;負責深圳特辦網站欄目信息的發布、更新和維護工作。
3、業務處 負責簽發供港、澳地區(陸運)鮮活出口許可證和簽發部分深圳市企業的進出口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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