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駐天津特派員辦事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駐天津特派員辦事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駐天津特派員辦事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駐天津特派員辦事處
  • 辦公地址天津市南開區紅旗路278號賽德廣場5號樓10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根據商務部授權,了解所聯繫地區的商務主管部門、企業及其他組織和個人貫徹執行國家經濟貿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情況;跟蹤各項商務政策措施出台或調整後在所聯繫地區的實施情況及意見反饋;參與對地方外經貿和內貿行業的巨觀政策指導。
  二、了解所聯繫地區的商務體制改革工作情況,配合商務部協調所聯繫地區的商務主管部門,加強不同區域之間的商務聯繫和配合,推進所聯繫地區的商務事業協調發展。
  三、受商務部委託,簽發所聯繫地區的部分出口許可證,接受商務部領導和監督檢查並對其負責。
  四、受商務部委託,監督檢查所聯繫地區的中央各項商務促進專項資金的管理及使用情況並及時上報;了解在所聯繫地區的商務部批准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履行契約章程的情況;聯繫、協助地方做好公平貿易、產業損害調查及WTO相關工作。
  五、了解所聯繫地區的市場建設情況和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情況,調查研究妨礙所聯繫地區的市場充分競爭的原因並向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提出改進的建議,協助商務部打破地區封鎖,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推進商務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六、了解所聯繫地區的現代物流業和服務業發展情況、重點商品的市場運行、重要消費品儲備以及進出口情況,監測、收集重要經濟信息和資料並及時上報,協助商務部完成有關市場情況的專項調查。   七、調查研究所聯繫地區的各項商務工作發展的狀況,“熱點”和“難點”問題,承擔商務部交給的專項調研課題和其他調研任務。
  八、參與協調處理所聯繫地區的有關商務活動事宜,根據授權代表商務部出席所聯繫地區的有關重要商務活動;協助辦好商務部主辦或參與主辦的各類全國性或區域性博覽會、交易會、洽談會等;協助所聯繫地區的有關企業做好開拓國內外市場等商務工作。
  九、對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和企業加強商務政策的宣傳、諮詢、指導,辦好部政府網站的特派員辦事處子站,及時發布和更新有關內容,為地方有關政府部門、企業及其他組織和個人提供業務諮詢和公共商務信息服務。
  十、加強與執行機構、商協會和駐外經商機構的工作聯繫,協助上述機構做好與所聯繫地區的有關的各項商務工作。
  十一、加強與所聯繫地區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的工作溝通,了解其發展情況及存在的問題,並向商務部提出政策建議。
  十二、辦理商務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特派員   副特派員   辦公室   貿管處   協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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