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羅馬尼亞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羅馬尼亞聯合聲明是由羅馬尼亞在1996年07月01日,於布加勒斯特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1996年07月01日
  • 生效日期:1996年07月01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宣言/聲明
  • 簽訂地點:布加勒斯特
  一
相互尊重國家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以及其它公認的國際關係準則是發展雙邊關係以及與其他國家關係的基礎。雙方重申恪守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二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羅馬尼亞關於相互友好合作關係的聯合聲明》所確定的各項原則。
在新的國際形勢下發展兩國和兩國人民各領域友好合作關係是雙方共同的政治願望。長期、穩定、全面地鞏固和發展雙邊合作符合兩國人民的利益,也有利於世界的和平與發展。
雙方主張,尊重各國人民自己決定自己命運、根據本國具體情況自由選擇政治、經濟制度和社會發展道路的不可剝奪的權利。
根據這一原則立場,雙方重申相互尊重兩國對社會、經濟制度和發展道路的選擇。
羅方重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
羅馬尼亞堅持這一原則立場,不同台灣建立和發展官方關係和進行官方往來。
中方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尊重羅馬尼亞的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決不干涉羅馬尼亞的內政。

雙方同意加強和擴大政治對話、包括高層對話,支持兩國政府、議會、民間組織和機構、地方部門代表之間的接觸,以促進雙邊合作並協調兩國在國際問題上的立場。
雙方認為,大力發展雙邊貿易和促進廣泛的經濟合作是雙邊關係的重要目標。為此,雙方將根據兩國的潛力,通過相應的手段,支持兩國公司、企業和貿易界人士之間的直接接觸,以促進雙邊貿易並開展新的工業及技術項目的合作。
雙方強調,促進和支持在雙方感興趣的部門共同投資,鼓勵在第三國市場進行合作,推動金融領域的協作對振興雙邊經濟關係具有重要意義。
雙方積極評價中、羅兩國政府經濟貿易合作委員會每年交替在兩國首都舉行會議,以及舉辦其他旨在促進雙邊經濟和貿易關係的經濟論壇和活動的重要作用。
雙方將繼續支持和鼓勵兩國在科學研究、技術發展、環境保護、文化、藝術、教育、新聞、旅遊和體育等方面的相互聯繫與合作。
雙方將繼續遵守和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羅馬尼亞之間簽訂的條約和協定,鼓勵在雙方感興趣的領域商談和簽署新的協定。

雙方決心尊重各自外交政策的選擇。
羅方重申,羅馬尼亞與歐洲和大西洋機制一體化是其戰略選擇,同時將繼續奉行發展同包括亞洲和遠東國家在內的世界各國合作的政策。
中方表示理解羅方的這一選擇。
中方重申,中國奉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願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建立和發展與世界各國的友好合作關係,為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而努力。
羅方表示理解中方的這一選擇。
中方讚賞羅馬尼亞在維護歐洲和世界和平事業中的作用和貢獻。羅方讚賞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維護亞洲和世界和平與安全中的作用和貢獻。雙方決心繼續加強兩國在國際領域的合作。
雙方重申,在國際關係中不應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主張以和平方式解決國與國之間的爭端。
雙方表示,完全支持加強聯合國在維護地區和世界和平與穩定、促進各國的共同發展以及解決人類共同面臨的各種問題方面的作用。
雙方將在反對國際恐怖主義、有組織犯罪、非法販賣毒品和武器的鬥爭中積極合作。

雙方聲明,本聲明的條款不影響兩國在與第三國關係中所承擔的義務,也不針對任何第三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羅馬尼亞
主席總統
江澤民揚·伊利埃斯庫
(簽字)(簽字)
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於布加勒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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