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保持友好關係以及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尼泊爾之間的通商和交通的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尼泊爾王國政府為了在兩國人民之間久已存在的友誼的...
附錄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保持友好關係以及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尼泊爾之間的通商和交通的協定附錄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和平友好條約...
(十一)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定 (十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保持友好關係以及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尼泊爾之間的通商和交通的協定 ...
1956年,中國和尼泊爾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保持友好關係以及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尼泊爾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解決了西藏地方與尼泊爾歷史上的遺留問題。...
本協定代替締約雙方在1956年9月20日所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保持友好關係及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尼泊爾間的通商和交通的協定的第四條第二款。...
1955年中國和尼泊爾正式建立外交關係,並於1956年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保持友好關係以及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尼泊爾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取消了尼泊爾在西藏...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尼泊爾國王陛下,願意保持和進一步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之間的和平和友誼,深信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之間的睦鄰關係和友好合作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尼泊爾王國邊界條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尼泊爾國王陛下,一致認為,正式解決中國和尼泊爾之間的邊界問題,符合於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