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剛果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剛果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通過時間:2022年10月30日
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剛果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剛果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關於民事與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簽訂的司法領域的合作協定。本條約於2003年11月19日在北京簽訂.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關於民事與刑事...
在我國,司法機關對外提供刑事司法協助或者請求外國司法機關提供刑事司法協助,除了遵守上述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及刑事訴訟法第17條的規定外,還需要遵守有關的司法解釋、行政法規。最高人民法院於1998年9月2日公布的《關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是為了保障國際刑事司法協助的正常進行,加強刑事司法領域的國際合作,有效懲治犯罪,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秩序,制定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由中華人民共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剛果共和國(以下稱雙方),在相互尊重主權和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為促進兩國在打擊犯罪方面的有效合作,決定締結本條約,並達成協定如下:第一條 引渡義務 雙方有義務根據本條約的規定,應請求方請求,向另一方引渡...
2000年12月28日通過。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部長助理張業遂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2000年6月19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有關法律問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解讀》是2019年4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愛立。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於2018年10月26日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同日,中華人民共和...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定:批准2008年4月3日由外交部部長楊潔篪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雙方”), 在相互尊重主權和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為促進兩國在刑事司法協助領域的有效合作所做出的檔案。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類別 ...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會議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波札那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內加爾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法律基礎 引渡...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以下簡稱“締約雙方”), 願意在相互尊重主權和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有效地促進兩國在刑事司法協助領域的合作,達成如下協定: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適用範圍 一、締約雙方應根據本條約的規定,在刑事調查、起訴...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部長唐家璇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2年6月12日在塔林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愛沙尼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哥倫比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締約雙方 哥倫比亞共 中國 基本原則 重申相互尊重國家主權和平等互利 協助的內容 獲取有關人員的證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哥倫比亞共和國,以下簡稱“締約雙方”, 認識到打擊犯罪需要各...
1987年9月5日通過。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長錢其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87年6月5日在華沙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波蘭人民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
本協定僅適用於雙方之間的相互司法協助。本協定的規定,不給予任何私人當事方以取得、隱瞞或排除任何證據或妨礙執行請求的權利。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時間 二000年六月十九日 地點 北京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波蘭人民共和國 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1987年6月5日 1988年2月13日 2 蒙古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 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1989年8月31日 1990年10月29日 3 羅馬尼亞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羅馬尼...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以下簡稱“締約雙方”,為了進一步加強兩國友好關係,實現司法領域的合作,在尊重主權和互惠原則的基礎上,願意相互提供民事和刑事方面的司法協助,議定的條約。 [1] ...
按照本條約規定遞交的司法協助請求書及其附屬檔案以及其他有關函件,均應以請求方文字寫成,並附被請求方文字或法文的譯文。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突尼西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類型 條約 內容 關於刑事司法協助 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批准 該條約。簽署信息 2016年5月11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摩洛哥王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批准信息 2022年10月30日,第...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以下簡稱“締約雙方”),為了實現司法領域的合作,在尊重主權和互惠的基礎上,決定互相提供民事和刑事方面的司法協助。 [1]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締約雙方 ...
《全國人大批准中國阿根廷刑事司法協助條約》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條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根廷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新華社北京4月24日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
2003年8月27日通過。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長王毅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3年1月20日在比勒陀利亞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南非共和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義大利共和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於2015年8月16日生效。意義 編輯 語音 《中意引渡條約》和《中意刑事司法協助條約》的生效,標誌著兩國司法合作邁上了一個新台階,夯實了我國和義大利開展反腐敗追逃追贓...
1995年6月30日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長楊福昌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2年9月28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土耳其共和國關於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有關法律問題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貝多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批准2016年3月2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締約雙方”),在相互尊重國家主權和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為發展並加強兩國在司法領域的友好合作,決定添加此條約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外文名 Treaty...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秘魯共和國(以下簡稱“雙方”), 在相互尊重國家主權和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為促進兩國在刑事司法協助領域的有效合作,決定締結本條約,並達成協定。第一條 適用範圍 一、雙方應當根據本條約的規定,相互提供刑事司法協助...
作者黃風采用比較研究的方法,結合我國二十多年的實踐經驗,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立法建議稿)》條文的擬定和論證,全面、系統地梳理並論述了國際刑事司法協助的國內法程式問題。為規範我國對外國刑事司法合作請求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