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綜合管理全國勞動工作的原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
- 性質:國家機關
- 機構屬性:國務院原組成部門
- 原用名稱: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1949年9月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人事部(1982年5月設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綜合管理全國勞動工作的原職能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綜合管理全國勞動工作的原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勞動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4〕6號),勞動部主要職責是:(一)研究制訂全國勞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為主管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事務的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其前身為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1998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組建。2008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撤銷。歷史...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基礎上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2008年3月1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表決第十一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人事部,為國務院原有組成部門,1982年將國家勞動總局、國家人事局、國務院科技幹部局、國家編制委員會合併而成。1988年,因另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歷史沿革 1982年2月22日五屆全國人大...
勞動部1953年1月26日公布試行 1988年9月1日起施行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中有關女工人、女職員生育待遇的規定廢止。細則全文 第一章 關於實施範圍的規定 注※1.有關在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支付的各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已於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是就勞動法在貫徹執行中遇到的若干問題提出意見。 [1] 由勞動部於1995年印發。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於1994年12月26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發布,全文共二十三條。全文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 第一條 為保證《勞動法》的貫徹實施,依法對違反《勞動法》行為進行處罰,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6號《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已經於2000年3月2日部長辦公會議通過,2000年03月16日頒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之後於2015年11月13日廢止。檔案發布 【標 題】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 【...
《違反和解除勞動契約的經濟補償辦法》是為了規範違反和解除勞動契約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製定。由勞動部於1994年12月3日發布,自1995年1月1日起執行,2017年11月24日起廢止。全文 違反和解除勞動...
《勞動部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於1997年9月10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發布。全文 勞動部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 (勞部發[1997]271號)廣州市勞動局:你局《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請示》(穗勞函字[1997...
(十一)負責中國勞動學會、中國社會保險學會和全國定額定員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相關管理工作。(十二)承辦部里交辦的其他事項。歷史沿革 歸口管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 1982年5月,勞動部勞動科學研究所成立。1999年6月...
第一條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結合國家鐵路(指由鐵道部管理的鐵路,以下簡稱鐵路)實際,特制定《國家鐵路實施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家鐵路...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契約有關問題的復函》於1995年12月19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發布。全文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契約有關問題的復函 (勞辦發[1995]324號)浙江省勞動廳:你廳《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契約有關...
《中國勞動保障》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宣傳中心主辦的期刊。期刊簡介 《中國勞動保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障部主管、勞動保障部宣傳中心主辦,是勞動保障部唯一工作指導期刊,為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勞動保障領域主流媒體。
勞動監察規定 (1993年8月4日勞動部發布)勞部發[1993]167號 第一條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勞動秩序,加強勞動監察工作,保障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 勞辦發[1994]28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勞動法》頒布後,各級勞動部門在學習《勞動法》的過程中,就《勞動法》中的一些條款的含義,多次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配套法規規章(續編)》是1995年10月中國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品目錄 目錄 上編 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
對於因工作性質或生產特點的限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 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職工,企業都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 《規定》的有關條款,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取 集中工作、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