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新舊對照)》是2018年11月1日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檢察出版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新舊對照)
- 作者:中國檢察出版社
- 出版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 ISBN:9787510222153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新舊對照)》是2018年11月1日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檢察出版社。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新舊對照)》是2018年11月1日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檢察出版社。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新舊對照)》收錄了2018年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新文本,並與修訂前的文本條款逐一進行對照,在內容的編排上儘可能突出修改的重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1983修正),1983年09月02日發布。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決定(1986),1986年12月02日發布。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83-9-2 法規內容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監督機關的組織體系、職權、組織與活動原則的總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是法律監督機關,統一行使國家檢察權。基本信息 沿革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不久,即開始在全國範圍內組建各級人民檢察署。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最高人民檢察署...
人民檢察院的組織是指人民檢察院機構的設定及其相互關係。根據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人民檢察院包括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轄市人民檢察院,縣、市、自治縣和市轄區人民檢察院。專...
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組織條例 (1980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2008年2月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修訂)內容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各級人民檢察...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行使檢察權以維護法制的法律監督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即開始組織最高人民檢察署,並著手建立地方各級人民檢察署。人民檢察院的任務是通過行使檢察權鎮壓一切叛國的、分裂國家的和其他的反革命活動,打擊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維護國家的統一,維護人民民主專政...
檢察制度是指國家檢察機關的性質、任務、組織體系、組織和活動原則以及工作制度的總稱。根據憲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行使國家的檢察權。人民檢察院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向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組織特點 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
2018年2月23日,為配合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工作,全國檢察機關的反瀆職侵權部門、反貪污賄賂部門和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及44151名檢察幹警已經全部按時完成轉隸到監察機關。部門準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2018.12.29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2018.12.29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2019.4.23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2019.4.23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2018.3.20)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2018.10.26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201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結合人民檢察院法醫工作實踐,特制定本細則。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人民檢察院法醫學經驗鑑定工作的宗旨是:法醫工作要以辯證唯物主義思想為指針,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和理論聯繫實際的工作作風,配合各項堅持業務,進行各種法醫學檢驗鑑定工作,以...
《憲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在現代法治國家裡,一個國家機關在整個國家機構體系中的地位以及它所行使的職權性質定位都應該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尤其是憲法上的規定。以上憲法...
第一條 為保證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嚴格執法、依法辦案,維護司法公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錯案是指檢察官在行使職權、辦理案件中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認定事實或者適用法律確...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1)《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修訂前後對照表………(19)作者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附新舊條文對照》編寫組:由相關領域具有豐富實踐經驗和學術素養的法律專業人士組成,主要包括立法工作部門、司法實務工作部門的專家。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五日第八屆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討論通過)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檢察委員會會議的召開由檢察長決定並主持。檢察長因故不能主持時由副檢察長主持。第三條 檢察委員會會議需有半數以上委員出席方可召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1979.7.1 1983.9.2第一次修正 1986.12.2 第二次修正2006.10.31 第三次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1979.7.1 1983.9.2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1980.9.10)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1982.12.1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1982.12.10...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1989.4.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1982.12.10)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2004.10.27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2006.10.31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1986.12.2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2001.6...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工作試行條例》的通知具體內容 編輯 語音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工作試行條例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1984年7月17日會議通過)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規定,制定本條例。
《檢察委員會委員常用工作手冊(修訂版)》可作為各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委員會辦事機構工作人員的工作用書和檢察幹警辦案工具書,同時也可作為其他司法人員、律師和法律院校師生及公民工作學習的專業參考手冊。目錄 總類編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04年3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1986年12月2日)...
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1980.9.10)7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1982.8.23)8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1982.11.19)9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1982.12.10)1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1982.12.10)11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1983.9.2)12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1983...
同時,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也是在這次會議上,張鼎丞當選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鼎丞是共和國第一個由人民代表選出的最高檢察長。在政治運動此起彼伏的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張鼎丞連任三屆檢察長。1954年3月至1956年8月之間的檢察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在押的1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