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簡稱“上海邊檢總站”,隸屬公安部垂直領導,人民警察編制。
1952年1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華東軍政委員會在上海組建了“上海邊防檢查站”,負責上海港口的邊防檢查工作,結束了上海“有邊無防”的歷史。近半個世紀的發展建設中,上海邊防檢查隊伍歷經公安部隊、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等建制。1998年7月3日,根據《國務院關於北京等九城市邊防檢查職業化改革試點方案的批覆》(國函〔1997〕76號),上海邊檢由現役制轉為職業制。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為正局級建制。總站機關設辦公室、政治處、督察處、後勤處、邊檢處和技術處。下轄上海機場、浦江、金山、吳淞、外高橋、上海鐵路、虹橋、洋山、崇明九個出入境邊防檢查站(其中上海機場邊檢站為副局級,其餘邊檢站為正處級),擔負著上海國際機場口岸、上海港口岸以及上海鐵路口岸的出入境邊防檢查任務。
上海邊檢總站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秩序,履行下列職責:一是對出境、入境的人員及其行李物品、交通運輸工具及其載運的貨物實施邊防檢查;二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出境、入境的交通運輸工具進行監護;三是對口岸的限定區域進行警戒,維護出境、入境秩序;四是執行主管機關賦予的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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