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洲民主共同體,1982年7月,
哥斯大黎加、洪多拉斯、
薩爾瓦多三國外長在聖薩爾瓦多會晤,根據同年1月19日三國間簽署的《
關於成立中美洲民主共同體的協定》的精神,正式宣布成立該共同體。
瓜地馬拉隨後宣布加入,是個具有
政治、
經濟、
軍事性質的組織。宗旨是:促進中美洲地區共同的和均衡的發展,在該地區創造穩定的氣氛;在經濟上,共同體成員國在互相合作,穩定發展的基礎上,逐步建立起中美洲經濟共同體。在政治和軍事方面,成員國互相支持,當某個成員國遭到任何形式的侵略或任何形式的國際壓力時,其他成員國要鼎力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