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關係

中德關係

中德關係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關係,於1972年10月11日建交。

中德關係發展的成功經驗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求同存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德關係
  • 雙邊關係中國德國
  • 建交時間:1972年10月11日
政治關係,經貿關係,交往合作,雙邊協定,

政治關係

中德1972年10月11日建交,關係發展順利。1989年德參與對華制裁。1992年科爾政府開始調整對華政策,1993年制定以中國為重點的亞洲戰略,兩國關係全面恢復。
近年來,兩國高層互訪頻繁,雙邊關係發展水平不斷提升。
2004年5月雙方宣布在中歐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框架內建立具有全球責任的夥伴關係,並建立兩國總理年度會晤機制。
默克爾2005年11月任總理以來,重視發展對華關係。
2010年7月雙方發表《中德關於全面推進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公報》,並同意建立政府磋商機制。2014年3月中德關係進一步提升為全方位戰略夥伴關係。
2013年5月25日至27日,李克強總理訪德,雙方發表《聯合新聞公報》。9月6日,習近平主席在出席二十國集團聖彼得堡峰會期間同默克爾總理會見。
2014年3月習近平主席同默克爾總理在荷蘭第三屆核安全峰會期間簡短寒暄。同月28日至30日,習近平主席對德進行國事訪問,分別同高克總統、默克爾總理會談,雙方發表《關於建立中德全方位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2014年7月6日至8日,默克爾在總理任期內第七次訪華。習近平主席、李克強總理、張德江委員長分別會見默。10月9日至12日,李克強總理第二次訪德,與默克爾共同主持第三輪中德政府磋商,雙方發表以“共塑創新”為主題的《中德合作行動綱要》。訪德期間,李克強總理還同默克爾共同出席第七屆中德經濟技術合作論壇,赴漢堡出席第六屆中歐論壇漢堡峰會
2015年2月6日至7日,楊潔篪國務委員出席第51屆慕尼黑安全會議開幕式並發表主旨演講,其間分別會見默克爾總理、施泰因邁爾外長。3月15日至20日,馬凱副總理赴德國出席漢諾瓦消費電子、信息及通信博覽會和中國合作夥伴國活動並主持首次中德高級別財金對話。6月26日至29日,習近平主席特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訪德。
2015年7月14日至15日,德國副總理兼經濟與能源部長加布里爾訪華,習近平主席予以會見。10月29日至30日,默克爾總理任內第八次訪華,習近平主席、李克強總理、張德江委員長分別會談、會見。李克強總理同默克爾總理共同訪問安徽並出席中德經濟顧問委員會座談會。11月15日,習近平主席同默克爾總理在安塔利亞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峰會期間簡短寒暄。12月19日,外交部長王毅在德國柏林與德國外長施泰因邁爾舉行首輪中德外交與安全戰略對話。
2016年3月20日至24日,高克總統對華進行首次國事訪問,習近平主席、李克強總理、劉雲山同志分別會談、會見。兩國元首共同出席2016中德青少年交流年開幕式。4月8日至10日,施泰因邁爾外長訪華並同王毅外長舉行第二輪中德外交與安全戰略對話,李克強總理、楊潔篪國務委員分別會見。6月12日至14日,默克爾總理任內第九次訪華並舉行第四輪中德政府磋商,習近平主席、李克強總理、張德江委員長分別會談、會見。
2016年7月16日,李克強總理赴蒙古出席第11屆亞歐首腦會議期間與默克爾總理舉行會晤。9月4日,默克爾總理來華出席二十國集團領導人杭州峰會,習近平主席同默克爾總理舉行雙邊會晤。11月1日至3日,加布里爾副總理訪華並出席第16屆中國西部國際博覽會開幕式及德國主賓國活動,李克強總理、王勇國務委員分別會見。11月2日至4日,習近平主席特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赴德國出席首次中德伊斯蘭極端主義專業對話。11月23日至27日,劉延東副總理赴德國出席第七屆中歐論壇漢堡峰會及兩國人文交流活動,其間分別會見默克爾總理、施泰因邁爾外長和歐盟委員會副主席卡泰寧。
2017年5月24日,加布里爾副總理訪華,劉延東副總理同加布里爾副總理在京共同舉行中德高級別人文交流對話機制首次會議。2017年5月31日至6月1日,李克強總理對德國進行正式訪問並舉行中德總理年度會晤。2017年7月4日至8日,習近平主席對德國進行國事訪問並出席在漢堡舉行的二十國集團領導人第十二次峰會。9月7日,加布里爾副總理來華出席“德國8:德國藝術在中國”展覽開幕式。
2018年5月24日至25日,德國總理默克爾在德國聯邦新一屆政府組成後對中國進行正式訪問,習近平主席、李克強總理、栗戰書委員長分別會談、會見。2018年12月5日至10日,德國總統施泰因邁爾對華進行國事訪問,習近平主席、李克強總理分別會談、會見。
2018年5月30日至31日,王毅國務委員對德國進行正式訪問,會見德國總統施泰因邁爾並同德國外長馬斯會談。7月8至10日,李克強總理對德國進行正式訪問並同德國總理默克爾共同主持第五輪中德政府磋商。2018年11月,劉鶴副總理訪德並出席第八屆中歐論壇漢堡峰會
2019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楊潔篪赴德國出席第55屆慕尼黑安全會議。2019年3月,習近平主席對法國進行國事訪問期間同德國總理默克爾舉行雙邊會晤。

經貿關係

雙邊貿易:多年來,德國一直是中國在歐洲最大貿易夥伴。經中方統計,2018年雙邊貿易額為1838.8億美元,同比增長9.4%,其中中國對德國出口額為775.5億美元,同比增長9%,進口額為1063.3億美元,同比增長9.7%,德方對我貿易順差287.8億美元。中國連續三年成為德國全球最大貿易夥伴。中方從德國主要進口汽車、汽車零部件、金屬加工工具機、醫藥品、積體電路、紡織機械及零件、醫療儀器等;主要出口自動數據處理設備及其部件、服裝及衣著附屬檔案、紡織紗線及織物製品、家具及其零件、農產品、鞋類、太陽能電池、印表機、船舶等。
對華投資:德國是歐盟對華直接投資最多的國家,截至2018年底,中國累計批准德國企業在華投資項目10272個,德方實際投入333.9億美元。
德國在華主要投資領域為汽車、化工、發電設備、交通、鋼鐵、通信等,大部分為生產性項目,技術含量高,資金到位及時。
截至2018年底,經中國商務部核准的中國累計在德國非金融類直接投資134.92億美元。2018年,中國對德國非金融類直接投資新增13.29億美元。
技術合作:德國是歐洲對華技術轉讓最多的國家。截至2018年底,中國從德國引進技術24476項,契約金額825.3億美元。
金融合作: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5家中資銀行已在德設立12家分行,人民銀行在德設立代表處。人民銀行和外匯局在2011年6月首輪中德政府磋商期間宣布在人行駐法蘭克福代表處內設立外匯交易室。2014年3月,人民銀行與德意志聯邦銀行簽署《關於在法蘭克福建立人民幣清算機制的諒解備忘錄》。6月,中國銀行法蘭克福分行被指定為人民幣法蘭克福清算行。7月,默克爾訪華期間,中方宣布向德方提供800億元的人民幣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額度(RQFII)。兩國保險業監管機構於2001年9月簽署保險監管合作備忘錄。2014年10月舉行的第三輪中德政府磋商達成的《中德合作行動綱要》確定,兩國正式啟動中德高級別財金對話機制,中方由主管金融、經濟事務的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主持對話,德國聯邦財政部長和央行行長代表德方共同主持該對話。兩國財政部各自牽頭,兩國央行及金融監管部門參加對話。2015年3月,馬凱副總理率團赴德舉行首輪對話。2019年1月,國務院副總理劉鶴同德國副總理兼財政部長肖爾茨在北京舉行第二輪對話。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間,德國持普通護照人員來華經商、旅遊觀光、探親訪友和過境不超過15天,可免辦簽證入境。

交往合作

文化:兩國於1979年簽訂文化交流協定。近年來文化交流活躍。2001年9月中國作為主賓國參加了第三屆柏林“亞太周”。2002年4月,中德簽署了《關於中德互設文化中心的會談紀要》。2005年11月雙方簽署了新的文化合作協定,柏林中國文化中心正式奠基。此外,“中德對話論壇”正式成立並舉行首次會議。德國於2007年至2010年在華舉辦系列文化活動——“德中同行”。2008年,中德博物館項目“中國在德勒斯登· 德勒斯登在中國”舉行,柏林中國文化中心正式啟用。此外,德是2007年北京國際書展主賓國,中國是2009年法蘭克福書展主賓國。2010年7月,中德簽署了《關於2012年在德國舉辦“中國文化年”的諒解備忘錄》。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中國國家博物館和德國柏林國家博物館、德勒斯登國家藝術收藏館以及巴伐利亞國家繪畫收藏館聯合在北京舉辦《啟蒙的藝術》大型展覽。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中國文化年”系列活動在德40餘個城市舉行。2013年5月李克強總理訪德期間同默克爾共同宣布“2013/2014中德語言年”開幕。2014年7月,李克強總理同默克爾在北京天壇會見出席中德語言年閉幕式活動的兩國青少年代表。2015年5月至9月,“中國8”當代藝術展在德國舉行。2016年3月,兩國元首在北京為2016“中德青少年交流年”開幕。同年11月,劉延東副總理與德外長施泰因邁爾共同在漢堡出席交流年閉幕式。2017年5月,中德高級別人文交流機制正式啟動。2017年9-10月,德國在華舉辦“德國8:德國藝術在中國”展覽。
科技:中德兩國於1978年10月簽訂了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在此協定框架下,雙方還簽訂有航天科技合作協定、海洋研究和海洋技術合作協定。1993年雙方簽署《中德政府在環境與發展領域合作的聯合聲明》和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德兩國政府間科技合作的《會談紀要》。1995年雙方簽署了《關於成立中德高科技對話論壇的諒解備忘錄》。1997年4月中德高技術對話論壇成立。2000年10月18日,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與德意志研究聯合會共建的“中德科學促進中心”成立。12月中德環境合作大會在北京召開,發表加強中德環境合作聯合聲明。2003年12月,首屆中德環境論壇召開,迄已舉辦5屆。2005年11月,中德在北京共同舉辦了國際可再生能源大會,並通過了旨在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北京宣言》。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等研究機構與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弗朗霍夫等機構建有合作夥伴關係。2006年11月,中德雙方共同舉辦2005北京世界可再生能源大會,並通過旨在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北京宣言》。2008年10月,科技部長萬鋼訪德,與德國教育與研究部長沙萬舉行會談,並與默克爾總理共同出席第三屆德國機械製造峰會開幕式。2009年“中德科教2009/2010”啟動。2010年7月,德國總理默克爾訪華期間,中德發表《中德關於全面推進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公報》,表示支持設立“中德替代動力平台”,加強電動汽車領域合作。2011年6月,首輪中德政府磋商期間,雙方發表《中德關於建立電動汽車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近年來,兩國科技合作更趨深入,在半導體照明技術、“清潔水”、“未來城市”等多個領域搭建起新的合作平台。2014年10月舉行的第三輪中德政府磋商達成的《中德合作行動綱要》確定,兩國建立互利共贏的創新夥伴關係,2015年共同舉辦“中德創新合作年”。2017年6月,兩國共同舉辦“中德論壇——共塑創新”。2018年2月,第五屆中德創新大會在北京舉行。
教育:80年代以來兩國教育交流發展很快。2002年4月,兩國簽訂《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等值的協定》,這是中國與西方已開發國家簽署的第一個此類協定。德還是我最大的職教合作夥伴。2016年8月,默克爾總理出席斯特拉爾松德市孔子學院開院儀式並致辭,這是西方大國領導人首次出席孔院活動。截至2018年3月,中德合作在德建立19所孔子學院和6所孔子課堂。中國從1974年起向德派遣留學人員。2012年8月,雙方發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外交部關於共同舉辦中德語言年活動的聯合意向性聲明》。2013年至2014年,兩國在對方國家互辦語言年。2014年3月,中國教育部與德國教研部簽署《關於進一步加強戰略合作、全面升級兩國在教育和科學交流的聯合意向性聲明》。10月,中國教育部與德國教研部簽署《關於支持中德兩國高校開展可持續創新科研合作的聯合聲明》。中國工信部與德經濟與能源部簽署《關於中國作為2015年漢諾瓦電子、信息及通信博覽會合作夥伴國的聯合聲明》。2017年5月,劉延東副總理同來訪的加布里爾副總理兼外長共同啟動中德高級別人文交流對話機制並出席機制首次會議。
軍事交往:1976年兩國在各自使館互設武官處。2001年2月和2002年3月,兩國國防部長實現了互訪。2001年9月,中國海軍艦艇編隊首次出訪歐洲時,訪問了德國海軍威廉軍港。2003年,德聯邦國防軍總監察長施耐德漢上將訪華。2005年6月,中央軍委委員、總參謀長梁光烈上將訪德。2006年10月,施耐德汗上將再次訪華。2007年4月,德國防部長容訪華。2008年9月,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梁光烈訪德。2010年5月,德聯邦國防軍副總監多拉中將訪華。11月,德國防部長古滕貝格訪華。除高層互訪外,雙方還建立和完善了多層級對話和磋商機制。1997年中德兩國國防部首次工作對話在德舉行,迄已舉行15輪;2002年中德兩國首輪防務戰略磋商啟動,迄已舉行7輪。2005年首屆中德高級軍官安全政策研討班在德舉行,目前已成功舉辦10屆。此外,兩軍在軍兵種、後勤、測繪、後備力量建設等領域的往來與合作富有成效,人員培訓領域的合作不斷擴大。2016年和2018年6月,海軍“湘潭”號和“濱州”號飛彈護衛艦先後赴德國參加“基爾周”活動。中德兩國首次衛勤實兵聯合演習於2016年10月中下旬在重慶舉行,系我國同歐盟主要成員國首次在華舉行實兵演練。2018年10月,德國國防部長馮德萊恩訪華。2019年4月,中德兩軍第八輪防務戰略磋商在北京舉行。
旅 游:2002年7月,中德簽署了《關於實施中國公民團組赴德國旅遊的諒解備忘錄》,2003年2月中國公民赴德旅遊團首發團成行。2018年,德國來華人數為64.37萬人次,是我在歐盟第一大客源國。我內地居民出境首站赴德78.6萬人次。
省州交往:截至2018年底,兩國已建立96對友好省州(市)關係。
當地時間2024年1月20日,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馬有祥在柏林與德國聯邦食品和農業部議會國務秘書尼克舉行工作會談,就進一步深化中德農業合作交換意見,共同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食品和農業部農業合作行動計畫(2024—2028)》。
2024年3月26日下午,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鄭柵潔以視頻形式會見德國聯邦副總理兼經濟和氣候保護部部長哈貝克,雙方共同宣布正式啟動中德政府間氣候變化和綠色轉型對話合作機制。

雙邊協定

名 稱/簽訂時間
《兩國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1972年10月11日
《海運協定》 1975年10月31日
《民用航空運輸協定》 1975年10月31日
《科學技術合作協定》 1978年10月9日
《中國在漢堡和聯邦德國在上海設立總領館的協定》 1979年10月24日
《文化合作協定》 1979年10月24日
《衛生合作協定》 1980年5月16日
《鐵路合作協定》 1981年9月22日
《農業科學技術合作議定書》 1981年11月23日
《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徵稅協定》 1985年6月10日
《財政合作協定》 1985年6月10日
《關於建立兩國外交部間磋商制度議定書》 1988年10月31日
《環境合作協定》 1994年9月26日
《關於中國在慕尼黑和德國在廣州增設總領館的協定》 1995年7月13日
2000年6月29日至7月1日,朱鎔基總理在德國訪問期間,兩國簽署了:
《兩國政府關於在經濟、工業和技術領域合作的協定》
《中德法律交流與合作協定》
《中德基礎設施合作諒解備忘錄》
2002年4月8日至13日,江澤民主席在德國訪問期間,兩國簽署了:
《關於中德相互承認高等教育等值的協定》
《關於中德互設文化中心的會談紀要》
《關於實施中國公民團組赴德國旅遊的諒解備忘錄》
2003年12月1日至4日,施洛德總理訪華期間,兩國簽署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關於相互增設總領事館協定》
2004年5月2日至5日,溫家寶總理在德國訪問期間,兩國發表了《具有全球責任的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並簽署了:
《中德有關中國東北工業振興領域科技合作備忘錄》
《中德關於開展計量合作的協定》
2004年12月6日至8日,施洛德總理訪華期間,兩國簽署了:
《中德關於在北京中南海與柏林聯邦總理府之間建立直通保密線路的協定》
《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德國經濟與勞動部關於在中小企業領域加強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2005年11月10日至13日,胡錦濤主席在德國訪問期間,兩國簽署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政府文化合作協定》
2006年9月13日至14日,溫家寶總理訪德期間,兩國簽署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家庭、老人、婦女和青年事務部關於中德青年交流的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關於在中德經濟技術合作論壇框架下開展醫藥經濟和生物技術合作的框架協定》
2007年8月26日至29日,默克爾總理訪華期間,兩國簽署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關於在中德經濟技術合作論壇框架下成立能源工作組的框架協定和關於在中德經濟技術合作論壇框架下成立環保技術和循環經濟工作組的框架協定》
2009年1月28日至29日,溫家寶總理訪德期間,雙方發表《中德關於共同努力穩定世界經濟形勢的聯合聲明》並簽署了德國三大博物館與中國國家博物館聯合辦展協定及8項中德經貿合作協定和合作意向。
2010年7月默克爾總理訪華期間,兩國發表《中德關於全面推進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公報》。
2011年6月28日,溫家寶總理與默克爾總理共同主持首輪中德政府磋商期間,兩國發表《首輪中德政府磋商聯合新聞公報》,中德相關部門簽署了:《關於同意德方在瀋陽設立總領館的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環境、自然保護與核安全部關於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德國西門子公司關於延續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教育與研究部關於進一步深化兩國在職業教育領域全面合作、共同設立中德職教聯盟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教育與研究部關於建立中德生命科學創新平台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關於中國作為2012年漢諾瓦工業博覽會夥伴國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德國聯邦交通、建設與城市發展部與德國能源署簽署關於建築節能與低碳生態城市建設技術合作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食品、農業及消費者保護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合作的共同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經濟與技術部關於便利和促進中德雙向投資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經濟與技術部關於成立中德標準化合作委員會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法務部關於深化交流與合作的共同聲明》
2012年8月30日,溫家寶總理與默克爾總理共同主持第二輪中德政府磋商期間,兩國發表《展望未來的中德戰略夥伴關係——第二輪中德政府磋商聯合聲明》,中德相關部門簽署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關於在中德經濟技術合作論壇框架下生物技術和醫藥經濟工作組繼續進行合作的框架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關於在中德經濟技術合作論壇框架下能源工作組繼續進行合作的框架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外交部關於共同舉辦中德語言年活動的聯合意向性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教育和研究部關於在半導體照明技術領域合作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環境、自然保護和核安全部關於拓展在電動汽車和氣候保護方面合作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環境、自然保護和核安全部關於汽車燃料經濟性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勞動和社會部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環境、自然保護和核安全部關於進一步發展中德環境夥伴關係行動的聯合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食品、農業和消費者保護部沼氣合作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關於進一步促進雙向投資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關於建立中德經濟顧問委員會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衛生部關於公共衛生應急與災害醫學合作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海洋局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教育和研究部關於加強中德海洋與極地領域合作的聯合聲明》(2013-2020)
2012年10月11日,韋斯特維勒外長訪華期間,兩國外長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外交部關於全面加強合作的共同意向聲明》。
2013年5月25日至27日,李克強總理訪德期間,兩國發表《中德關於李克強總理訪問德國的聯合新聞公報》,中德相關部門簽署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改革委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關於在節能和提高能效領域加強合作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關於為中德企業開展投資合作提供法律支持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食品、農業及消費保護部關於深化農業領域合作意向的聯合聲明》
《中國孔子學院總部與德國各州文教部長聯席會議常務秘書處關於加強語言教學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國孔子學院總部(國家漢辦)與德國柏林洪堡大學關於設立中國研究基金教席的備忘錄》
2014年3月28日至29日,習近平主席訪德期間,兩國發表《建立中德全方位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中德相關部門簽署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關於中國在德國杜塞道夫設立總領事館的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對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德國聯邦經濟和能源部關於在中德經濟技術合作論壇框架下成立節能和提高能效工作組的框架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經濟和能源部關於在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領域合作的聯合聲明》
《中國人民銀行與德意志聯邦銀行關於在法蘭克福建立人民幣清算機制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教育研究部關於中德“清潔水”創新中心的聯合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教育與研究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戰略合作、全面升級兩國在教育和科學交流的聯合意向性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食品與農業部關於中德農業中心的框架協定》
2014年10月9日至12日,李克強總理訪德期間,兩國發表《中德合作行動綱要:共塑創新》。中德相關部門簽署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德國聯邦經濟和能源部關於加強創新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教育和研究部關於支持中德兩國高校開展可持續性創新科研合作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教育和研究部關於“2015科學年:未來城市”合作的聯合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交通和數字基礎設施部關於在創新驅動技術和相關基礎設施領域深化拓展合作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經濟和能源部關於中國作為2015年漢諾瓦電子、信息及通信博覽會合作夥伴國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食品與農業部農業合作戰略規劃(2015-2020)》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經濟和能源部關於加強市場監管領域法律與政策交流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衛生部衛生合作執行計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航天局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宇航中心關於探索與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2015年3月15日至20日,馬凱副總理訪德期間,兩國發表了《首次中德高級別財金對話聯合聲明》。
2015年10月29日至30日默克爾總理訪華期間,兩國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政府關於共同舉辦2016年中德青少年交流年的聯合意向性聲明》。
2016年6月12日至14日,李克強總理與默克爾總理共同主持第四輪中德政府磋商期間,兩國發表《第四輪中德政府磋商聯合聲明》,中德相關部門簽署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外交部關於在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開展三方合作的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經濟和能源部關於進一步深化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西門子股份公司關於延續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教育與研究部關於繼續推進中德創新平台和青年創新創業夥伴計畫的聯合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交通和數字基礎設施部關於第五代移動通信網路戰略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勞動和社會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合作的聯合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環境、自然保護、建設和核安全部關於加強中德環境夥伴關係合作的聯合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交通與數字基礎設施部關於加強交通與燃料戰略及政策措施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食品與農業部關於加強可持續農業領域合作的共同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經濟合作與發展部關於成立中德可持續發展中心的聯合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經濟和能源部在中德經濟合作聯委會框架下的聯合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衛生部關於建立創新醫療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中德智慧型製造(江蘇)研究所項目合作諒解備忘錄》
2016年11月23日至27日,劉延東副總理赴德國出席第七屆中歐論壇漢堡峰會及兩國人文交流活動期間,中德相關部門簽署三份足球領域合作協定。
2017年5月31日至6月1日,李克強總理訪德期間,中德相關部門簽署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空中客車公司關於進一步推動航空航天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國製造2025〉創新中心合作協定》
2017年7月4日至8日習近平主席對德國進行國事訪問期間,中德相關部門簽署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西門子股份公司關於數位化技術套用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國國家航天局與德國宇航中心關於中國嫦娥四號任務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柏林市關於共同推進大熊貓保護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2018年7月8日至10日,李克強總理對德國進行正式訪問期間,兩國共同發表題為《為構建更美好世界做負責任夥伴》的第五輪中德政府磋商聯合聲明。中德相關部門簽署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食品與農業部關於青年農業實用人才交流項目的聯合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教育和研究部關於深化兩國高校和職業教育合作的聯合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教育和研究部關於智慧型製造科技創新合作聯合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教育和研究部關於深化氣候變化研究合作的聯合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外交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外交部危機應對中心加強合作的聯合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外交部關於青年實習交流計畫的聯合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一方)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經濟和能源部、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交通和數字基礎設施部(另一方)關於自動網聯駕駛領域合作的聯合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衛生部關於2018年-2020年合作的框架計畫》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經濟合作和發展部關於在氣候和環境領域開展資金合作的聯合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經濟合作和發展部關於促進法律合作的聯合意向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聯邦食品和農業部農業合作行動計畫(2024—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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