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市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市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有關市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負責立法協調和指導。
(四)承辦市政府規章的備案、解釋、立法後評估和全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的監督、指導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章的清理、編纂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市政府部門和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辦理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應訴事務。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和行政調解工作。負責市政府法律顧問事務,指導市政府和鎮政府的法律顧問工作。
(六)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監督依法治理、法治創建、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指導調解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的具體實施,負責人民監督員的選任管理工作,統籌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監督、管理司法所工作。
(七)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監督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八)指導、監督本系統強制隔離戒毒執行和戒毒康復工作。
(九)指導、監督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管理律師、司法鑑定、公證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十)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和證書審核相關工作。負責組織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十一)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林少棠 主持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劉常青:協助林國契約志開展工作,分管政工、紀檢監察、黨、團、工、青、婦工作;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黃林興:分管勞教工作、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主管局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科、勞教管理科和市勞教所;
黨委委員、副局長鄧春林:分管基層司法行政和法制宣傳、法律援助工作,主管局基層人民調解科、宣傳教育科和市法律援助處;
副局長譚志勇:分管公證、律師、司法鑑定、基層法律服務、司法考試工作和機關行政、裝備財務工作,主管局裝備財務科、公證律師司法鑑定工作管理科、市律師協會、公證協會、司法鑑定協會和石岐公證處、菊城公證處、火炬公證處、桂山公證處;
黨委委員、市勞教所所長何務生:主持市勞教所工作;
黨委委員、局政治處主任黃麗敏:主持局政治處工作;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呂舟:主持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機關政務和公職律師工作,主管局辦公室、監察室和市公職律師所;
調研員羅文彥:協助林國合局長開展工作;
調研員張建國:協助劉常青副局長開展工作;
調研員藍衛海:協助黃林興副局長開展工作;
調研員盧一夫、黃紀常:協助鄧春林副局長開展工作;
調研員周振雲:協助譚志勇副局長開展工作。
內設機構
1、政治處: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作風建設。管理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警務、老乾、外事、黨務、群團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幹部的考察、任免、調配和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招錄、調進人員的審核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
2、紀檢監察室: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監督檢查黨員、幹部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情況;按規定查處違反黨紀、政紀行為;受理單位或個人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3、辦公室:綜合協調各科室的行政事務。研究制訂司法行政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司法行政的調查研究;負責局機關信息化建設;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保密、統計、信訪、會務;負責司法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4、裝備財務科:組織擬定司法行政系統部門年度預算和專項經費、裝備的年度計畫;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裝備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統籌協調機關後勤各項服務工作。
5、人民調解工作管理科:管理、指導各鎮(區)基層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指導、管理全市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貫徹執行人民調解工作的各項政策、規定,制訂本市人民調解工作規劃、方案;調研、檢查、監督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情況,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做好宣傳報導工作;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培訓;承擔本市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6、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科:指導、監督社區矯正工作;組織協調社區服刑人員的接收、管理、教育、幫扶、考核獎懲、解除矯正工作;指導、監督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組織處置社區服刑人員重大突發性事件。
7、宣傳教育科:負責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指導各鎮(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教育;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承擔市普法辦日常工作。
8、勞教管理科:監督、指導市勞教(強戒)所工作對勞教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負責勞教人員的提前解除勞動教養、減期、延期、所外執行、所外就醫和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診斷評估、所外就醫、變更強制隔離戒毒措施等材料的審核與報批;指導、協調勞教(強戒)所的隊伍建設和物質裝備建設;承擔與協調市勞動教養委員會日常工作。
9、公證律師司鑒管理科:負責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設立以及律師、公證員職業資格的審核工作;負責法律服務工作者職業證書和法律服務所執照的年審註冊工作;負責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的登記管理;辦理經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審核合格的所屬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備案登記工作;監督、指導律師事務所、公證處、法律服務所、司法鑑定機構以及律師、公證員、法律服務工作者和司法鑑定人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法律服務市場的監管和司法行政執法;指導、管理政府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承擔國家司法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對取得資格證書人員的檔案管理;承辦律師、公證、司法鑑定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相關投訴、申訴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市律師協會、公證協會、司法鑑定協會工作。
所獲榮譽
2019年7月23日,中山市司法局獲得全國司法行政系統“最具影響力新媒體獎”。
地理位置
中山市司法局
地址:博愛五路6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