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森元 中山市南頭鎮司法所所長。1947年出生,國中學歷,中共黨員。
基本介紹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中國
- 出生日期:不詳
刻苦鑽研業務,注重調查研究,努力提高法律知識水平和司法業務水平,為全鎮的穩定和發展作出貢獻。先後成功調解台資企業台籍管理人員與員工衝突事件、滘心村村民的溺斃事故。2002年3月末,該鎮供電公司架設北帝線和進行東福線的整改工程,因歷史遺留問題及對補償不滿等原因,民眾中存在激烈的對抗情緒,甚至聚眾阻撓施工。為了不傷害民眾利益,使工程順利開展,他深入走訪民眾,了解情況,勸導和引導民眾正確對待問題。通過卓有成效的工作,最終順利解決這次事件。2002年8月,該鎮民安村的征地工作因拆遷戶撕毀補償協定無理要價而受阻,直接影響工程的進度。他經過詳細調查,商請有關部門主管領導責令拆遷單位向被拆遷方送達批文,克服阻力,使拆遷工作順利進行。2002年他還通過訴訟和非訴訟的方式,為當地企業和單位追回各種欠款400多萬元,挽回了經濟損失。多次被上級評為先進工作者,2001年度被中山市司法局授予個人三等功,2002年度被市司法局評為優秀法律工作者、被市綜治委評為綜合治理先進個人,2003年獲中山勞動模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