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同學會

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同學會

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同學會(以下簡稱“同學會”)是由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在讀及已畢業校友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聯合組織,成立於2010年5月。同學會致力於打造股權投資平台、工程電商集采平台、中國房地產高端智庫平台、大數據不良資產處置平台,推動華南地產圈人脈資源構建與整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同學會
  • 外文名:The EMBA Alumni Association For Real Estate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
  • 中大校訓: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
  • 平台理念:平台決定視野,資源成就偉業
  • 服務宗旨:學習、交流、互助、合作
  • 創立時間:2010年5月
簡介,大事記,區域分會,行業分會,資源平台,訊采旺材電子商務平台,中房智庫專業技術資源平台,運動平台,中山大學地產圈高爾夫俱樂部,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同學會天羽羽毛球俱樂部,入會須知,

簡介

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班創辦於2001年,至今歷經16個春秋,現已開辦25期,學員累計2500名,來自地區包括廣東、香港、北京、上海、浙江、海南、新加坡等地,主要為國內外大中型房地產企業的現職高管。
同學會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現已產生第四屆領導集體,設有會長、榮譽會長、監事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副監事長、常務理事、理事。同學會下設秘書處。
同學會名譽會長:聶梅生(全聯房地產商會名譽會長)、李思廉(廣東省地產商會主席、富力地產集團董事長)、孟曉蘇(中國房地產協會副會長、中房集團董事長)、何建梁(廣州頤和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江南(廣東聖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同學會指導單位:中山大學、全聯房地產商會、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城市開發專業委員會。

大事記

2010年5月22日,同學會正式成立。
2011年12月24日,召開第二屆理事會代表大會。
2012年6月11日,組建秘書處。
2012年7月7日,《地產圈》會刊首發。
2012年10月 24日至11月5日,美國房地產商務考察之旅——西雅圖/舊金山/洛杉磯/拉斯維加斯/費城/紐約/夏威夷。
2012年9月19日,珠中江區域分會正式成立。
2012年11月17日,佛肇區域分會正式成立。
2012年12月23日,莞深惠區域分會正式成立。
2013年1月8日,聯合主辦“2013中國房地產新年峰會”。
2014年1月8日,召開第三屆理事會代表大會。
2014年9月27日,行銷策劃設計行業分會正式成立。
2014年10月7日,工程建設行業分會正式成立。
2014年10月19日,供應鏈金融行業分會正式成立。
2014年11月1日,開發行業分會正式成立。
2014年12月13日至14日,主辦“2014中國房地產領袖年度峰會暨同學會公益年會”。
2015年5月30日,粵西區域分會正式成立。
2015年11月7日,聯合主辦“第四屆中國房地產部品採購聯盟供需合作高峰論壇”。
2015年11月28日,召開第四屆理事會代表大會。
2015年12月26日,主辦“2015中國房地產金融創新高峰論壇暨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同學會年度盛典”。
2016年7月1日至4日,江南房地產商務考察之旅——揚州/淮安/南京。
2016年7月23日,主辦粵西地區政企交流會。
2017年1月8日,主辦“2017中國房地產創新高峰論壇暨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同學會年度盛典”。中房智庫正式上線。
2017年3月11日,中房智庫行銷策劃設計行業專業委員會正式成立。
2017年7月28日,中房智庫工程建設行業、供應鏈金融行業專業委員會正式成立。

區域分會

同學會現已成立了四個區域分會,分別是珠中江區域分會、佛肇區域分會、莞深惠區域分會以及粵西區域分會。各分會以地域為紐帶,立足現有基礎,更好推動區域間校友的聯繫,互信互助,將同學會的影響力輻射至整個華南地區。
分會宗旨:加強地區會員之間、會員與中大、會員與各地校友之間的聯繫和交流;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團結合作。

行業分會

同學會現已成立了四個行業分會,分別是開發行業分會、行銷策劃設計行業分會、工程建設行業分會以及供應鏈金融行業分會。
分會宗旨:加強會員之間、會員與中大、會員與各地校友之間的聯繫和交流;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團結合作;為社會經濟發展服務,為會員事業發展服務,為學校建設與發展服務。

資源平台

訊采旺材電子商務平台

訊采旺材電子商務平台是廣聯達軟體股份有限公司進軍建築工程垂直電商與網際網路金融一體化服務產業的旗艦公司,總部位於北京,下轄北方區、華東區、華南區、西南區4個分子公司,以及分布在不同區域的10個城市工作站。
“旺材電商”由中國建設領域信息化領軍企業廣聯達軟體股份有限公司、全聯房地產商會、中國建築金屬結構協會聯合組辦,依託深厚的行業資源整合能力與強大的信息技術優勢,通過網際網路、線上線下O2O的方式,為建設相關領域的開發商、承包商、部品商、材料商等實現聚量集采、招採信息技術諮詢和網際網路金融服務。

中房智庫專業技術資源平台

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同學會經過六年深耕細作、穩步發展,匯聚2000名華南房企掌舵人與核心高管。
圍繞“創新與發展”“合作與成就”兩大時代主題,同學會發起成立中房智庫專業技術資源平台,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鮮明的新型房地產行業智庫體系,充分發揮政府部門、高等院校、技術諮詢與校友資源的專業優勢,為我國房地產及上下游產業鏈企業提供智力支持、諮詢診斷與項目實操服務,助力企業騰飛發展。

運動平台

中山大學地產圈高爾夫俱樂部

中山大學地產圈高爾夫俱樂部成立於2016年12月。為進一步打造品牌,更好地服務會員,增進球隊與外界交流,加強球隊平台建設,俱樂部以“高球”為紐帶,定期組織系列賽和團隊活動,讓熱愛高球及有意願加入高球的會員在平台上盡情揮桿,以球會友、增加交流、相互學習。

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同學會天羽羽毛球俱樂部

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同學會天羽羽毛球俱樂部成立於2016年4月6日。俱樂部為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校友提供一個融洽而穩定的園地,結交球友、交流球藝、增進友誼,推動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業餘羽毛球運動的發展。

入會須知

  • 宗旨
    加強會員之間、會員與中大、會員與各地校友之間的聯繫和交流;促進會員之間的了解,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團結合作;為社會經濟發展服務,為會員事業發展服務,為中大建設與發展服務。
  • 入會流程:
    1、完整填寫《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同學會入會申請表》,郵寄、傳真或電郵至同學會秘書處;
    2、秘書處對申請者入會資格進行審核,報會長辦公會議或常務理事會審批;
    3、通過審核、審批,繳納會費。
  • 尊享權利:
    1、免費獲贈每期《地產圈》會刊及同學會的相關資料。
    2、免費獲贈企業網站與同學會官方網站連結。
    3、獲贈在《地產圈》會刊和同學會官方網站發布招聘或求職信息。
    4、享受《地產圈》雜誌及同學會官方網站特別優惠價刊登廣告。
    5、獲邀參加同學會兩個月一次的主題活動。
    6、獲邀參加同學會的房地產行業項目對接會。
    7、獲邀參加每年度的行業論壇及校友大會等。
秘書處簡介
秘書處是同學會的事務執行機構,負責處理同學會日常事務。
在第二屆理事會及會長的領導下,秘書處將充分發揮同學會的獨特資源優勢,切實落實“以會養會”的理念,在做好會員服務工作的基礎上,構建特色服務功能,實現創收,更好地投入服務、促進同學會的發展。
一、秘書處基本工作內容
1、負責同學會各種計畫的制定、檔案的起草和資料的整理歸檔;
2、維護會員關係,做好會員檔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3、收集、整理理事會會議、常務副會長會議的建議和議案,執行有關會議決議;
4、負責同學會日常財務管理,編制年度財務支出預、決算,平衡收支,收繳會費和接受有關贊助費;
5、籌劃和安排同學會有關會議和活動;
6、負責同學會會刊和官方網站的運營,進行創收;
7、負責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等交辦的其他事宜。
二、秘書處特色服務功能
1、項目推薦服務
為了更好地完善服務功能,本著“資源共享、信息互通、資本融通、機會共贏”的宗旨,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同學會繼官方網站、會刊之後,推出項目投資對接平台。該平台遵循“獨立、保密、專業、誠信”的原則,收集會員項目信息、投資機會,並在審核、評估和配對的基礎上,進行發布和推介,力求在優質項目和優質資本之間搭建高效率、高信用、低成本的溝通橋樑。
註:項目推薦含地塊、項目合作或轉讓;物業招商;開發商與配套服務商的合作;資金的借貸、融資推薦服務等。
2、人才招聘服務
為了更好地完善服務功能,本著“資源共享、信息互通、資本融通、機會共贏”的宗旨,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同學會依託歷屆校友廣泛的行業人才資源,建立行業人才資源庫,為校友搭建人才交流的橋樑,為企業推薦合適人才。
會刊《地產圈》
《地產圈》是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同學會會刊,提供房地產行業資訊、資深點評、品牌推廣、人物采寫等服務,提供行業的、文化的、生活的閱讀享受,打造行業性強、範圍廣、精準著力的交流平台,實現業界的互知、互動、互惠,達到資訊共通、資源共享、共同繁榮之目的。
《地產圈》是季刊,發行量為5000冊,精準投放至同學會企業家校友以及與房地產相關的政府機關、行業協會、高校機構、銀行系統、星級酒店、高爾夫球場、高端會所、高端社區等處目標讀者手中。
《地產圈》,了解國內外行業動態、觸摸行業脈搏的至優閱讀選擇
《地產圈》,服務業界、促進資源共享的財富合作平台
《地產圈》,承載房地產圈層文化的獨立載體
《地產圈》,亦是地產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同學會。
第二條 本會是中山大學房地產EMBA校友自願組成的聯合性、非營利性社團組織。本會隸屬於中山大學地理科學和規劃學院。
第三條 本會宗旨:加強會員之間、會員與中大、會員與各地校友之間的聯繫和交流;促進會員之間的了解,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團結合作;為社會經濟發展服務,為會員事業發展服務,為學校建設與發展服務。
第四條 本會接受中山大學校友總會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遵守中山大學校友總會有關規章制度。
第五條 本會秘書處設在中山大學地理科學與規劃學院房地產教育中心
第二章 會 員
第六條 本會會員包括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
第七條 本會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的準入條件。
申請加入本會的個人會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中山大學房地產企業家工商管理EMBA班在讀及往屆學員;
(二)擁護本會章程;
(三)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四)愛國、敬業、誠信、守法、有社會責任感、熱心會務工作。
申請加入本會的團體會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團體成員中至少有一人為中山大學房地產企業家工商管理EMBA班在讀及往屆學員;或者有本會個人會員推薦;
(二)擁護本會章程;
(三)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四)愛國、敬業、誠信、守法、有社會責任感、熱心會務工作。
第八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享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會有關活動,對本會的工作和各項活動提出建議和批評;
(三) 享受本會提供的有關服務;
(四) 擁有自願入會、退會的自由。
第九條 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 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和社會聲譽,支持本會工作,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三) 關心、支持母校,為促進母校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支持和幫助;
(四) 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條 會員若有下列行為,經常務理事會同意,本會可取消其會員資格:
(一)對違背本會宗旨的會員,本會可視情節取消其會員資格;
(二)有礙本會名譽的會員,本會可視情節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負責人產生、任免
第十一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職權是:
(一) 制定、修改及審議通過本會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監事長、秘書長,任命副監事長、監事;
(三) 審議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審議、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重大事項;
(五) 決定本會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其決議必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設會長一名、常務副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一至二名、常務理事若干名,並根據需要設理事若干名。
第十五條 常務理事會每屆任期2年,常務理事會成員可連選連任。
第十六條 常務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 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三) 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五) 任命副秘書長、專職秘書、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 審議通過本會內部管理制度;
(七) 表決處理監事會提出的異議事項;
(八) 審議決定其他有關事項。
常務理事會可授權秘書處行使部分職權。
第十七條 常務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由會長主持。常務理事會會議,可採取通訊會議形式行使職權。常務理事會成員因故不能參加表決時,可以委託其他理事投票表決。監事會成員可以列席常務理事會會議,但不享有表決權。
第十八條 常務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成員(或授權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必須經到會成員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監事長、副監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策素質好;
(二)在本行業或相關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屬於本會會員,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社會活動能力強,有領導和處理會務工作能力,責任心強,要有奉獻精神;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條 本會會長為本團體負責人,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全面領導本會工作;
(二)主持會員大會、常務理事會等會議;
(三)檢查會員大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代表本行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一條 秘書長的職責:
(一)主持本會秘書處的日常事務工作,協調各組別的工作;
(二)組織實施會員大會、理事會的決議或決定;
(三)主持制定年度工作計畫,經理事會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向常務理事會推薦副秘書長、專職秘書人選。
第二十二條 本會設監事會,監事會每屆任期2年。監事會由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一至二名、監事若干名組成,是本會的專職監督機構,向會員大會負責。監事長由一名副會長兼任。
第二十三條 監事會主要職責:
(一)列席常務理事會會議、行使監督權;
(二)監督本會及領導成員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活動;
(三)督促本會及領導成員、工作人員依照核定的章程、業務範圍及內部管理制度開展活動;
(四)對本會會員違反本會紀律、損害本會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
(五)對本會財務狀況進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財務行為提出異議,提交常務理事會決議;如常務理事會不予處理,則監事會有權召開臨時會員大會,審議同學會財務行為;
(六)對本會會員的違反紀律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理事會並監督其執行。
第二十四條 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監事會議須有2/3以上監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監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有效。
第二十五條 經常務理事會決議,可邀請若干名與本會有一定關聯,且有一定社會知名度的人士擔任本會名譽會長。本會會長任期屆滿後自動轉為名譽會長。
常務理事會會議應當通知名譽會長參加。
第四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六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一)用於本會章程規定的工作範圍的業務活動開支;
(二)本會秘書處日常運作開支,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其他規定享受的待遇;
(三)經理事會研究同意開支的項目。
第二十八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嚴格,接受會員大會和監事會的監督。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九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通過,並自中山大學地理科學和規劃學院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分立、合併等原因,由理事會提出動議,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請中山大學地理科學和規劃學院審查同意。
第三十一條 本會終止前,由會員大會授權常務理事會或其他機構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
第三十二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由常務理事會決定分配。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於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二日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常務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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