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寧縣交通運輸局

中寧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寧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4〕58號),設立中寧縣交通運輸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寧縣交通運輸局
  • 所屬地區:中寧縣
  • 所屬部門:中寧縣人民政府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能轉變

(一)取消和承接的職責。
取消國家和區、市、縣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接區,市人民政府已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整合的職責。
將縣交通運輸局承擔的物流行業管理工作職責劃入縣商務和經濟技術合作局;將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的鐵路建設協調管理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交通運輸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擬定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負責實施;組織擬定公路、水路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負責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承擔鐵路建設協調管理工作。
(二)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計程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工作。
(三)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公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負責轄養道路的路政管理工作,依法保護路產路權。
(四)承擔全縣水上交通安全監督工作。負責全縣營運船舶(浮動設施)登記、預審工作和營運船舶船員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鄉鎮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五)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區、市、縣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轄養公路的運行監測和協調。
(六)貫徹執行國家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全縣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和保障計畫,對全縣交通建設提出有關國防交通的建議;指導、檢查、監督全縣國防交通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問題;負責協調中寧縣交通戰備工作;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承擔交通運輸統計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交通運輸局設5個工作崗位:
(一)機關事務工作崗位。
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信訪、檔案、信息、統計、綜治,黨務政務公開和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交通建設管理崗位。
負責交通建設市場的監管工作;擬定交通建設規劃和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建設項目的質量管理和組織交通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承擔鐵路建設的協調管理工作。
(三)農村公路管理崗位。
負責擬定全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髮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轄養農村公路的運行監測和協調;負責轄養道路的路政管理工作,依法保護路產路權。
(四)安全生產監督崗位。
負責公路,水路運輸和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實施工作;負責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和公路,水路建設工程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公路和水上運輸安全,公路安全保障、公路水運建設工程安全工作;負貴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五)道路運輸管理崗位。
負責擬訂全縣道路運輸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鄉道路運輸的市場監管工作;負責計程車,公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承辦全縣國防交通工作。

人員編制

交通運輸局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兼交戰辦主任),副局長3名(1名兼交戰辦副主任)。

其他事項

(一)管理公路段,地方海事局。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由縣水務局牽頭,會同縣國土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統一編制河道(含行洪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縣水務局負責河道采砂規劃,計畫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保障河道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縣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

附則

(一)本規定由中寧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寧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中寧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縣交通運輸局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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