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權制教育行政與“地方分權制教育行政”相對。由中央政府實施直線式領導的教育行政制度。根本特徵包括:(1)教育行政權力集中在中央教育部,中央直接干預和領導各級教育事業,地方教育機構的權力很小,一般只是奉命行事,在一定的授權範圍內處理教育事務;(2)全國有較為統一的教育目標、教學計畫、課程設定和評價標準;(3)教育的基本法律、法規由中央有關部門制定並頒布,這些法律、法規對地方的教育有絕對的約束力;(4)教育經費一般全部由國家承擔,或由國家承擔主要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集權制教育行政
- 釋義:由中央政府實施直線式領導的教育行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