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1950年6月13日發出。2013年收入《中共中央檔案選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三冊。《指示》指出,由於若干下級黨委和幹部處理少數民族問題不慎重,不將所要處理的問題向上級報告和請示,發生了不少事...
四川等地少數民族(主要是藏族)內部部落間和封建集團間常常發生的糾紛事件,中共中央作出如下指示:一、今後凡是省與省、自治州(專區)與自治州(專區)、自治縣(縣)與自治縣(縣)之間的少數民族內部發生糾紛問題的時候,雙方有關的...
6月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慎重處理少數民族問題的指示。7月 青海省同德藏族自治區成立。7月2日 中央民族訪問團西南訪問團在團長劉格平,副團長費孝通、夏康農的率領下,離京赴西南地區訪問。毛澤東主席、朱德、劉少奇副主席、周恩來總理分別為...
中國各少數民族在最高國家機關統一領導下,在其聚居地區設立自治機關,行使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的權利。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決國內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和重要政治制度。制度簡介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是中國共產黨遵循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民族問題的...
政務院關於處理帶有歧視或侮辱少數民族性質的稱謂、地名、碑碣、匾聯的指示 時間 1951年5月16日 目的 加強民族團結,禁止民族間的歧 檔案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 政策條文(一)關於各少數民族的稱謂,由各省、市人民政指定有關...
《國務院批轉國家民委關於進一步做好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報告的通知》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國務院批轉國家民委關於進一步做好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報告的通知 檔案類別 通知 發布單位 國務院 發布年份 1991 ...
針對各少數民族醫藥所處的不同發展階段,從實際出發,統籌各民族、各地區、各領域的關係,正確處理好各少數民族醫藥的共性與個性問題,推動少數民族醫藥穩步協調發展。(三)發展目標。到2030年,在民族地區建立較為完善的少數民族醫藥健康服...
毛澤東:少數民族問題 毛澤東:給汪鋒的信 劉少奇:中央關於注意處理藏民部落及寺院要求的電報 劉少奇:中央轉發烏蘭夫等對新疆少數民族宗教問題意見的電報 劉少奇:中央關於處理少數民族問題的指示 劉少奇: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向第八次全國...
第二十五條 對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及本規定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和本規定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新中國處理少數民族宗教問題的歷程和基本經驗》是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龔學增 內容簡介 中央民族大學進入“985工程”二期建設之後,在“中國當代民族問題戰略研究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之下設立五個研究中心,其中之一便是“當代...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福建省原中央蘇區 革命老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範圍有關問題的復函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你省《關於申請加大對我省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扶持力度的函》(閩政函〔2009〕41號)已收悉。根據《國務院關予支持福建省加快建...
民族區域自治,是中國這樣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解決民族問題、處理民族關係的正確選擇。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都必須服從中央的領導。同時,中國的...
國家民委辦公廳關於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工作的通知》不深入不細緻,對地方反映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協調不充分;沒有對國家民委定點扶貧縣(旗)管理使用國家民委定點扶貧項目資金開展定期督查或暗訪;開展...
對於發現的嚴重問題,責成河南省委根據中央的民族政策認真地加以研究和處理,經過和結果須向中央報告。《指示》要求中央局、分局和各省、市委負責同志前往少數民族地區訪問,認真調查研究,幫助當地黨政組織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指示》強調指出...
1954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問題的指示》。《指示》指出,普遍、大量地培養少數民族幹部,是我黨在民族問題方面多年來一貫堅持貫徹的方針政策,也是我們少數民族地區開展工作,幫助少數民族人民進步和發展的關鍵。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