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7月14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公布《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工作條例》。《條例》分總則、任務和職責範圍、審理案件的基本要求、保障黨員的合法權利、審理案件工作程式、對案件審理工作人員的要求等,共6章31條。《條例》規定,案件審理工作的任務是:審查處理黨員、黨組織違犯黨的紀律的案件和複查的案件。實事...
監察機關在調查處理政紀案件中相互協作配合的規定(1992年11月16日)案件審理和執行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工作條例(1987年7月14日)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審理黨員違紀案件工作程式的規定(1991年7月13日)監察機關審理政紀案件的暫行辦法(1999年1月15日)附錄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03年12月31日)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工作條例 (1987年7月14日)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根據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
第一條 為了明確辦案程式,妥善辦理徵求意見的案件,根據中央紀委《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工作條例》、《關於處分違犯黨紀的黨員批准許可權的具體規定》和《關於修改〈關於處分違犯黨紀的黨員批准許可權的具體規定〉的通知》,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徵求意見案件包括:1 報中央或中央紀委批准的案件,在正式報批...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2016年10月27日)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工作條例 (1987年7月14日)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 (1993年8月22日)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 (1994年3月25日)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紀律檢查工作的暫行規定 (1990年11月5日)中共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