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國家機關金融人才發展工作委員會

國家金融人才國際發展戰略課題領導小組於2010年9月25日成立。“國家金融人才國際發展戰略課題領導小組”在原名稱前加掛黨委方向研究機構的黨管理組織,更名為“中央國家機關金融人才發展課題協調領導小組委員會”下設工作委員會,具體黨務工作為“中央國家機關金融人才發展工作委員會”且由其開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國家機關金融人才發展工作委員會
  • 別名:中央金融人才工委
發展歷史,

發展歷史

國家金融人才國際發展戰略課題領導小組(國家金融人才領導小組)由人事部、銀監會、證監會、國家發改委、北京大學等部委根據中央人才領導協調(2003年建設)的意見於2010年9月25日成立。
主要擔負黨中央、國務院、人大、政協等相關金融主管部門機構的金融科研課題的開發研究工作
國家金融人才國際發展戰略課題領導小組(國家金融人才領導小組)由人事部、銀監會、證監會、國家發改委、北京大學等部委根據中央人才領導協調(2003年建設)的意見於2010年9月25日在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黃桂田書記、教授主持且宣布聯合成立,具體由人事部全國人才流動中心,銀監會融資擔保部,證監會機構部、全國擔保委、北京大學經濟學院等相關機構組織聯合於2010年9月25日共同組建成立聯合辦公室,具體辦公室設在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屬於國家級人才科研組織。主要擔負黨中央、國務院、人大、政協等相關金融主管部門機構的金融科研課題的開發研究工作。
2012年9月2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黨管人才工作的意見》,並發出通知,為加強和改進黨對人才工作的領導,根據《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新形勢新任務要求進一步加強黨管人才工作,加強和改進黨對人才工作的領導,把各類優秀人才團結凝聚在黨的事業周圍,促進人才強國戰略的更好實施和建設人才強國宏偉目標的順利實現。
黨委、政府所屬系統內人才資源規模比較大的職能部門,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建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建立科學決策機制。凡涉及人才工作的重要檔案、重要活動安排等,都要提交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重大事項要報同級黨委(黨組)審定。提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的檔案和事項,要事先徵求相關部門意見。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事項,要面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聽取專家意見和建議。研究制定人才工作重大決策和部署,要注意上下銜接和政策配套。
2016年7月國家金融辦加入課題領導小組,由國家金融辦聯席會議中心具體聯合執行。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確立人才引領發展的戰略地位,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構建科學規範、開放包容、運行高效的人才發展治理體系,全方位培養、引進、用好人才,著力集聚愛國奉獻的各方面優秀人才,推進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強大人才支撐。
2018年6月國務院國資委也加入課題協調小組,具體由國務院國資委所屬的商業飲食服務業中心和中國商業企業管理協會執行聯合辦公室工作。
黨中央設立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對全國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進行巨觀指導、統籌協調、政策創新、重點推動、督促檢查。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中央組織部,負責處理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日常工作。
各部委和地方黨委設立人才工作領導(協調)機構,統籌協調本系統和本地區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黨委和政府所屬系統內承擔人才工作職能較多或者人才比較集中的職能部門,可以根據實際設立人才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2020年3月16日經過國家金融人才課題領導小組第六次工作會議決定把辦公室改變後設在中國數字政府金融資產研究院內。
根據2021年9月27日關於總書記在中央人才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實現強國必須的強才,把人才列入戰略高度,黨管人才的精神等。基於以上這些領導講話及政策性的創新,在原“國家金融人才國際發展戰略課題領導小組”的名稱上加掛黨委方向研究機構的黨管理組織,名稱為“中央國家機關金融人才發展課題協調領導小組委員會”下設工作委員會,具體黨務工作為“中央國家機關金融人才發展工作委員會”且由其開展。未來金融人才工作實現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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