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2008年9月3日)

為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完善中國共產黨黨校教育體系,推進黨校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黨校工作實際,2008年9月3日,中央頒布《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這是對1995年9月6日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暫行條例》的修訂和完善。《條例》共分為11章60條,對黨校的設定和領導體制、班次和學歷、教學工作、科學研究工作、學員管理、隊伍建設、機關黨的工作、行政管理、後勤服務、經費保障以及執行與監督等問題作出具體的規定,為黨校各項工作的開展提供了依據,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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