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經營旅遊企業投入資本核算

中外合資經營旅遊企業投入資本核算是合營旅遊企業會計核算的一項重要內容。合營旅遊企業成立後,合營各方應按照合營契約、章程規定的註冊資本、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向合營企業投入資本。合營各方是否按契約、章程的規定按期繳足資本關係到合營各方的正當權益。

合營各方向企業投入資本,原則上應按投入資本的實際日期和實際金額作為記帳的依據,但在不同的出資方式下,又各有不同的要求:(1) 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銀行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記帳依據。(2) 以建築物、機器設備、材料物資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契約規定以合營各方議定並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中所列金額和收到日期作為記帳依據。(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和其他特許權等無形資產投資的,應按協定、契約規定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記帳依據。(4) 以場地使用權投資的應按協定、契約規定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記帳依據。為了核算合營各方實際投入的資本,企業應設定“實收資本”科目以總括地記錄與反映資本的實際投入和變動情況。合營各方繳付的出資額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企業才能據以向合營各方發給出資證明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