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契約與章程(中英文對照)》是2015年10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趙志平。內容簡介 本書是作者將多年提供外商投資法律服務中曾使用過的各種不同的中外合資企業契約和章程文本以及在參加中外合資項目談判中積累的具體...
中外合資企業章程是按照合營企業契約規定的原則,經合營各方一致同意規定合營企業的宗旨、組織原則和經營管理方法等事項的檔案,因此遵守我國的有關法律規定,特別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除此之外,必須遵守...
合資經營企業契約和章程內容有些重複之處,但是兩者的修改程式和效力範圍不同,且都是投資者向外經貿部門報批必備的。我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10條、第13條對合資契約和合資企業章程的主要內容都做出明確約定。投資者在制定...
第六條 合營企業設董事會,其人數組成由合營各方協商,在契約、章程中確定,並由合營各方委派和撤換。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中外合營者的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董事會根據平等互利...
3. 平等互利原則。主要體現在解決雙方投資關係時,是否遵循契約,章程中規定的處理問題的規則。4. 合理讓利原則。合理讓利主要是政府對合資企業發展過程中。在特定時代背景下所採取的一種扶持政策,如投資優惠、稅收減免、原材料進口、產品...
(3) 根據合資者簽訂的章程,建立企業的決策和管理機構,共同管理企業,並規定經營期限。1979年7月1日五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為在中國境內建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確定了法律依據。有關法律明確規定: ...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13條規定,合營企業的協定,是指合營各方對設立合營企業的某些要點和原則達成一致意見而訂立的檔案;合營企業契約,是指合營企業各方為設立合營企業就互相權利、義務關係達成一致意見而訂立的...
(2)合營企業董事會關於實行承包經營的決議;(3)經合營企業董事會批准的,由承包者提出的使企業扭虧為盈的具體措施的報告;(4)承包者的合法開業證明、公司章程及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5)承包經營契約;(6)原合營企業契約及可行性研究...
2.12 什麼是合營企業協定?它包括哪些內容? 2.13 什麼是合營企業的契約? 2.14 契約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2.15 在簽訂合營契約時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2.16 什麼是合營企業的章程?它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2.17 國家對合營企業的契約 章程...
第三條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申請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投資管理委員會的批准檔案;(2)合營各方簽訂的合營協定、契約和企業章程的中外文副本各三份;(3)外國合營者所在國(或地區)政府主管部門發給的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
第八節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契約的主要內容 第九節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章程的主要內容 第十節 工商登記註冊手續 複習思考題 第三章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第一節 合資企業設立董事會 第二節 董事會組成 第三節 董事長 第四節 董事...
第七條 申請設立合營企業,由中外合營者共同向審批機構報送下列檔案:(一)設立合營企業的申請書;(二)合營各方共同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三)由合營各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合營企業協定、契約和章程;(四)由合營各方委派的合營企業...
13.解決合資各方之間爭議的方式和程式;14.契約文本採用的文字和契約生效的條件,合資企業契約的附屬檔案,與合資企業契約具有同等的效力。第十條合資企業契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其爭議的解決,均應適應中國法律。第十一條合資企業章程應...
第三條 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契約、章程(以下簡稱契約、章程)的起草和簽訂,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和經批准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第四條...
第六條合營企業設董事會,其人數組成由合營各方協商,在契約、章程中確定,並由合營各方委派和撤換。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中外合營者的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董事會根據平等互利的...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契約是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在錄用工人的過程中,以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為用人單位一方同錄用工人(勞動者)簽訂的確立勞動關係、明確相互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定。契約定義 此契約為企業主與勞動工人雙方訂立的勞資契約,必須接受...
在上述各項分析的基礎上,運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和系統工程等手段,對合資項目進行綜合分析,得出籌辦合資企業是否可行的結論。3、簽訂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的書面檔案,包括合營協定、契約、章程,並包國家對外經貿主管部門審批。審批機關應在三個月...
契約範本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 編號:投保單位名稱: 聯繫人: 銀行賬號:投保單位址: 電話: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人數: 人,名單詳見後附《養老保險基金繳費清單》第一次繳納養老基金(大寫) 元(實得工資總額...
第六條合營企業設董事會,其人數組成由合營各方協商,在契約、章程中確定,並由合營各方委派和撤換。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中外合營者的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董事會根據平等互利的...
第十三條 本章所述的合營企業協定,是指合營各方對設立合營企業的某些要點和原則達成一致意見而訂立的檔案。合營企業契約,是指合營各方為設立合營企業就相互權利、義務關係達成一致意見而訂立的檔案。合營企業章程,是按照合營企業契約規定...
(2)合營企業董事會關於實行承包經營的決議;(3)經合營企業董事會批准的,由承包者提出的使企業扭虧為盈的具體措施的報告;(4)承包者的合法開業證明、公司章程及最近3年的資產負債表;(5)承包經營契約;(6)原合營企業契約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下簡稱《中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
控股投資者在付清全部購買金額之前,不能取得企業決策權,不得將其在企業中的權益、資產以合併報表的方式納入該投資者的財務報表。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者均須按契約規定的比例和期限同步繳付認繳的出資額,因特殊情況不能同步繳付...
十二、合營企業須按照《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的工資水平,支付中方職工的工資。職工工資的增長,按照合營契約、章程的規定和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由董事會決定,不必與國營企業同步進行。《管理規定》第八條中所說的所在地區同行業國營...
第二十一條清算財產由企業下列財產構成:(一)企業解散時所擁有的全部財產;(二)企業清算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三)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第二十二條企業清算時,協定、契約、章程對企業資產的價值有規定的,按照規定辦理;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