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批覆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佛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中國(佛山)跨境電子...
中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中國設立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性質的先行先試的城市區域,旨在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支付、物流、通關、退稅、結匯等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
中國(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於2016年1月6日進入國家綜合試點,同時獲批的還有天津、上海、重慶等其他11個試點。中國(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主要包括以...
2016年1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
2018年8月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同意在北京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同意設立中國(珠海)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中國(北京)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國務院批准成立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而成立的試驗區。...
中國(昆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國務院批准成立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而成立的試驗區。...
1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模式為...
中國(徐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國務院批准成立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而成立的試驗區。...
設立批覆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泉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福建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中國(泉州)跨境電子...
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國務院批准成立的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主管,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而成立的試驗區。...
設立批覆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海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青海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中國(海東)跨境電子...
設立批覆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黃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湖北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中國(黃石)跨境電子...
設立批覆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汕頭)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中國(汕頭)跨境電子...
設立批覆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贛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江西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中國(贛州)跨境電子...
設立批覆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蕪湖)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安徽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中國(蕪湖)跨境電子...
設立批覆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福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福建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中國(福州)跨境電子...
2016年1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
2018年8月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同意在北京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同意設立中國(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中國(南京)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國務院批准成立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而成立的試驗區。...
1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模式為...
中國(哈爾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國務院批准成立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而成立的試驗區。...
2016年1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
2018年8月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同意在北京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同意設立中國(東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中國(西安)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國務院批准成立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而成立的試驗區。...
中國(海口)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國務院批准成立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而成立的試驗區。...
2016年1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
設立批覆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煙臺)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山東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中國(煙臺)跨境電子...
2016年1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決定,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
設立批覆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濟南)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山東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建設要求中國(濟南)跨境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