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批覆,建設要求,
設立批覆
2019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函〔2019〕137號,同意設立中國(海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由青海省人民政府負責印發具體實施方案。
建設要求
中國(海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積極適應產業革命新趨勢,複製推廣前三批綜合試驗區成熟經驗做法,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等相關政策,積極開展探索創新,推動產業轉型升級,開展品牌建設,推動國際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和業態創新,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探索新經驗、新做法,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同時,要保障國家安全、網路安全、交易安全、國門生物安全、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和有效防範交易風險,堅持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為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青海省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綜合試驗區建設的組織領導,健全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有力有序有效推進綜合試驗區建設發展。要按照試點要求,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色和優勢,儘快完善具體實施方案並抓好組織實施。要進一步細化先行先試任務,突出重點,創新驅動,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有效引導社會資源,合理配置公共資源,紮實推進綜合試驗區建設。要建立健全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化管理機制,根據有關部門的管理需要,及時提供相關電子信息。要定期向商務部等部門報送工作計畫、試點經驗和成效,努力在健全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體制機制、推動配套支撐體系建設等方面取得新進展、新突破。綜合試驗區建設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要按規定程式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