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非法證據排除制度:原理·案例·適用

中國非法證據排除制度:原理·案例·適用

《中國非法證據排除制度:原理·案例·適用》是2016年3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戴長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非法證據排除制度:原理·案例·適用
  • 作者:戴長林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3月
  • 頁數:376 頁
  • 定價:7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892027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作者系中國非法證據排除制度改革的親歷者以及具體制度設計的參與者。
本書詳細闡述了改革歷程中面臨的問題和挑戰、相關問題的理論思索、制度設計的架構考量以及改革走向的遠景展望。同時,本書從全國各地法院選擇若干典型案例,就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適用的常見問題進行針對性的闡釋,可指導各級法務部門準確適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作者簡介

戴長林 1956年生,江西省浮梁縣人,法學學士,兼職教授。現任高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一級高級法官,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曾任江西省上饒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刑事審判第*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黨組成員,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庭副庭長、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副廳級),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高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等職。主編、副主編《刑事審判方法》《網路犯罪司法實務研究》《刑事案件涉案財物處理程式》《<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和“兩高三部”<關於規範量刑程式若干問題的意見>理解與適用》《量刑規範化辦案指南》《量刑規範化案例指導》等著作十餘部,發表論文數十篇。
羅國良 1969年生,湖南省邵陽縣人,法學博士,兼職教授。現任高院刑三庭副庭長、高級法官。曾做教師、律師。參編:《刑事證據規則理解和適用》《新刑事訴訟法法官培訓教材》《刑事審判方法》《網路犯罪司法實務研究》《刑事案件涉案財物處理程式》《量刑規範化實務手冊》《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等。
劉靜坤 1980年生,吉林省四平市人,法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後。現為高院刑三庭法官。兼任中國行為法學會偵查研究會副秘書長,《偵查論壇》執行副主編。著有《法庭上的真相與正義》《美國偵查制度研究》,譯有《犯罪重建》《司法錯誤論》,參編參譯著作十餘部,發表文章百餘篇。

圖書目錄

上篇非法證據排除制度原理
第一章非法證據排除制度的產生與發展
一、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產生動因及歷史背景
(一)1979年至1996年期間治理刑訊逼供的主要措施
(二)1996年至2010年期間治理刑訊逼供的法律探索
(三)2010年""兩個證據規定""確立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發展
(一)2012年刑事訴訟法和司法解釋確立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二)中央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改革及配套制度
第二章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屬性與定位
一、非法證據的界定
(一)現代證據規則的主旨:證據能力規則
(二)非法證據不具有證據能力
(三)非法證據是因取證程式違法並且侵權而喪失證據能力
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屬性
(一)傳統證據規則:以證據的真實性為關注點
(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以正當程式和人權保障為關注點
(三)《辦理死刑案件證據規定》中的一般性證據排除規則
(四)附條件的瑕疵證據排除規則
三、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定位
(一)有關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定位的主要理論
(二)中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定位
(三)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對刑事程式的影響
第三章非法證據的類型、認定標準與排除方式
一、非法證據的類型與排除方式
(一)非法證據的類型
(二)非法證據的排除方式
二、非法證據的認定標準與排除方式
(一)刑訊逼供的認定標準與排除方式
(二)威脅、引誘、欺騙的認定標準與排除方式
(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認定標準與排除方式
(四)指供的認定標準與排除方式
(五)重複性供述的排除規則
(六)嚴重違反法定程式取得的供述的排除規則
(七)採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的排除規則
(八)非法實物證據的排除規則
(九)非法技術偵查證據的排除規則
(十)毒樹之果的排除規則
第四章非法證據的排除程式
一、偵查階段排除非法證據的程式
(一)偵查階段非法證據的排除
(二)檢察機關在偵查階段依申請排除非法證據
(三)偵查機關履行預審職能的部門依職權排除非法證據
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階段排除非法證據的程式
(一)《非法證據排除規定》的原則性規定
(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階段排除非法證據的程式
(三)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階段排除非法證據後案件的處理
三、庭前程式對排除非法證據申請的處理
(一)程式啟動
(二)權利告知及申請時限
(三)申請排除非法證據的初步舉證責任
(四)對排除非法證據申請的審查及處理
(五)庭前會議對排除非法證據申請的處理
四、庭審階段證據收集合法性的調查程式
(一)庭前程式與庭審程式的銜接
(二)對當庭提出的排除非法證據申請的審查及處理
(三)證據收集合法性調查程式的性質和設定
(四)證據收集合法性的證明責任和證明方式
(五)證據收集合法性的證明標準
(六)法庭對證據收集合法性爭議的裁判方式
(七)非法取得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的排除程式
(八)物證、書證等實物證據收集合法性的審查、調查
(九)對證據收集合法性裁決的裁判說理
五、對證據收集合法性裁決的救濟程式
(一)控辯雙方對一審有關證據收集合法性的處理結果不服的救濟程式
(二)二審期間首次提出排除非法證據申請的處理
(三)人民檢察院對證據收集合法性的舉證時限
(四)二審程式中對證據收集合法性的調查及處理
第五章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與審前程式改革
一、偵查訊問程式的改革完善
(一)規範偵查訊問程式的重要意義
(二)偵查訊問程式的改革目標
二、建立完善偵查取證的合法性證明機制
三、建立完善偵查階段的內部審核和統一出口機制
四、完善檢察機關對偵查取證合法性的監督機制
(一)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程式的實質化
(二)對偵查取證合法性的同步監督
五、完善審前程式中犯罪嫌疑人辯護權的保障機制
(一)保障犯罪嫌疑人在審前程式中申請排除非法證據的權利
(二)保障犯罪嫌疑人獲取有關辦案人員涉嫌非法取證的證據材料的權利
(三)探索完善犯罪嫌疑人不認罪案件的指定辯護制度
第六章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與審判程式改革
一、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與庭前準備程式改革
(一)庭前準備程式的預期功能
(二)庭前會議的程式設計
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與庭審證據調查程式改革
(一)證據收集合法性調查程式的重要意義
(二)法庭調查階段對證據的二步式調查程式
三、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與程式性裁判的程式
(一)程式性裁判的重要意義
(二)程式性裁判的基本程式
四、非法證據排除與庭審實質化
(一)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對實現庭審實質化的重要意義
(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對庭審實質化的助推功能
(三)程式公正觀念虛化對庭審實質化的影響及解決
下篇非法證據排除制度案例·適用
王志高販賣毒品案
--如何區分適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與真實性存疑證據排除規則
王平受賄案
--對存在部分訊問錄音錄像的案件,如何結合訊問錄音錄像審查判斷訊問筆錄的證據能力,以及如何把握疲勞訊問的認定標準
王小華販賣、運輸毒品案
--如何看待訊問錄音錄像的證據屬性,以及被告人提出排除非法證據申請,但公訴機關未能提供訊問錄音錄像的,對有關證據應當如何處理
李松松強姦案
--對未按照法律規定對訊問過程錄音錄像,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應當如何處理,以及對採用誘導方式取得的被害人陳述應當如何處理
馮善順故意傷害案
--偵查機關違反規定將被告人提押到看守所外訊問取得的認罪供述能否作為定案的根據,以及被告人在辦案場所接受媒體採訪時作出的認罪陳述能否作為定案的根據
黃金東受賄、陳玉軍行賄案
--非法限制被告人人身自由期間取得的供述能否作為定案的根據
陳琴琴故意殺人案
--被告方辯稱有罪供述系刑訊逼供和同監室犯人誘供所得時,如何結合辦案單位提供的證據材料審查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以及排除非法證據後如何對案件作出處理
陸武非法持有毒品案
--如何把握被告人審判前重複性供述的排除規則
鄭建昌故意殺人案
--被告方提出排除非法證據申請,但未依照法律規定提供相關線索或者材料的,法庭應當如何處理
胡建榮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
--對被告方在開庭審理前申請排除非法證據的情形,如何在庭前會議中審查處理證據收集合法性爭議
王龍年販賣毒品,非法持有槍枝、彈藥案
--如何在庭前會議中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作出處理
王大志等販賣毒品案
--被告人庭前有罪供述被依法排除,但當庭又認罪的,當庭供述能否予以採納,能否直接作為定案的依據
俄木爾各運輸毒品案
--如何依職權啟動證據收集合法性調查程式;公訴機關不能證明證據收集的合法性,導致定罪證據不足時,能否撤回起訴
趙金彪故意殺人案
--法庭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存在疑問時,如何把握要求偵查人員或者相關人員出庭作證的條件,以及如何把握排除非法證據與案件處理結果的關係
項廷武搶劫、故意殺人案
--如何審查判斷被告人供述和指認現場錄像的合法性,以及關鍵證據的合法性存疑時如何把握案件事實的證明標準
金曉鵬貪污、受賄案
--被告人不服一審法院對證據收集合法性爭議的處理結果,在二審期間再次申請排除非法證據並提供新的線索或者材料的,二審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黃志堅等販賣、運輸毒品案
--二審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判據以定案的證據系非法證據,依法排除有關證據後證據不足的,應當如何處理
楊增龍故意殺人案
--對於被告方提出排除非法證據申請的情形,如何把握證據收集合法性的證明責任,以及二審法院如何貫徹疑罪從無原則
方衛、王暉故意傷害案
--將犯罪嫌疑人從看守所提押到公安機關辦公室,在凍、餓情況下長時間固定體位訊問致其死亡的行為如何定性
李佳明過失致人死亡案
--審理涉外刑事案件時,如何把握國外司法機關對證據提出的使用限制?國外司法機關針對證據合法性的裁判結果對我國法院審判案件是否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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