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概述
中國電子商會的最高權利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暨全體理事會。中國電子商會通過自有8大系統、9大平台、10大部門以及下屬6個產業聯盟、20個專業委員會、21個地方電子商會為現有10000餘家會員單位提供日常服務和業務支持。
中國電子商會(CECC)是世界電子論壇組織(WEF)重要成員,與多國電子商會、協會和政府相關機構,如美國電子工業聯盟、美國消費技術協會、日本電子信息技術協會、韓國電子產業振興會、日本通信販賣協會以及美國商務部、德國投資貿易署等保持著密切合作和良好的業務關係。
商會宗旨
中國電子商會的宗旨是:堅持改革開放的方針,執行國家有關電子信息行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緊急的原則,通過本會的工作,促進電子信息產品生產與國內外貿易的不斷發展,壯大會員的經濟實力,擴大商會的社會影響,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為電子信息行業的生產經營培育良好的市場環境。
商會任務
中國電子商會的主要任務是:在會員和政府之間發揮中介和橋樑作用。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及時地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協調會員之間的利益;幫助企業、會員促銷;消除惡性競爭;傳達政府的方針政策,協助政府對電子信息產品的經行銷售進行指導、協調、諮詢和服務,監督會員正確執行國家的法規制度。
組織結構
中國電子商會組織架構
領導成員
中國電子商會會長 王寧
中國電子商會專職副會長 柳玉峰
中國電子商會專職副會長 郭全啟
中國電子商會秘書長 彭李輝 理事成員
常務理事(按姓氏筆畫排名)
刁雲峰 海爾集團電器產業有限公司 集團副總裁
於孟浩 中電華通通信有限公司 總裁
馬述傑 中國智慧城市產業聯盟 秘書長
馬寶龍 北京牡丹電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總經濟師
王小冉 大唐高鴻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總經理
王 東 深圳賽格股份有限公司賽格電子市場分公司 副總經理
王務林 中國電子商會智慧型電動汽車專業委員會 秘書長
王 寧 中國電子商會 會長
王成林 中國電子商會智慧醫療專業委員會 秘書長
王樹彤 世紀禾光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敦煌網) CEO
王濟倫 澳柯瑪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服務中心總經理
王 哲 蘇寧雲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裁
王 晗 北京螞蟻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總監
王 強 上海電子商會、上海儀電(集團)有限公司 會長、董事長、黨委書記
王福山 中國電子商會 副秘書長
亓 欣 杭州哈慈實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
文鈞雷 中國電子商會虛擬現實市場促進委員會 秘書長
尹洪濤 北京梅泰諾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總裁
孔 炯 北京環球國廣媒體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孔 毅 中國電子商會電子交易平台專業委員會 常務副理事長
鄧海寧 軟通動力信息技術(集團)有限公司 高級副總裁
龍 虹 深圳市電子行業協會 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
盧舜東 崧順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葉孫福 福建省東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董事長
申智靈 創元網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冉宏宇 蘇州貝昂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白雲飛 北京興科迪科技有限公司 總經理
包國良 中國電子商會跨境電商工作委員會 秘書長
馮 平 廣州一小時通信設備有限公司 總經理
馮 軍 愛國者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馮凌凜 中國電子商會微商專業委員會 秘書長
曲越川 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 集團副總裁
朱建新 湖南國儲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董事長
喬 雨 中國電子商會 副秘書長
慶紅勝 河南智慧大數據生態園發展有限公司 總經理
劉廣明 海南清水灣國際信息產業園發展有限公司 董事長
劉文強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 副院長
劉石柱 紫光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紫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副總裁
劉東海 北京迪信通商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劉 勁 中國電子商會消費電子經銷商專業委員會 秘書長
劉貴生 北斗航天衛星套用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董事長
劉思玉 北京四方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劉 宮 密之雲(北京)呼叫產業基地有限公司 總經理
劉峻光 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副總裁
劉 葳 北京金山辦公軟體股份有限公司 總裁助理
劉棠枝 創維集團有限公司 創維集團CEO
劉 德 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聯合創始人兼副總裁
齊 波 中國電子商會 副秘書長
安立紅 北京益泰電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黨總支書記/董事長
孫盛典 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 黨委書記、董事長
牟永輝 大連奧林匹克電子城有限公司 董事長
蘇建東 中國電子商會商業信息化專業委員會 秘書長
杜聲鋒 國采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總裁
杜瑞勇 北京惠買線上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 軍 河南中部軟體園置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 明 中國瑞聯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董事局主席
李欣新 陝西電子商會 副會長
李京梅 北京雲開信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建華 山東電子商會 副理事長兼秘書長
李建兵 贛州市電子行業商會 常務副會長、秘書長、法人代表
李 斌 陝西鑫安安防科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執行董事
李 謙 中國電子商會呼叫中心與客戶關係管理專業委員會 秘書長
李 毅 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部 客戶服務部總經理
楊樂鈞 中國生態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楊 光 中國汽車信息化推進產業聯盟 秘書長
楊夢驪 北京博怡勝百科技有限公司 總裁
楊淳至 海南生態軟體園集團有限公司、海南生態智慧新城集團有限公司 總經理
吳奇鋒 樂清市中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 凱 中國可穿戴產業推進聯盟 秘書長
吳建林 蘇州東德智慧型電動汽車科創園有限公司 總裁
吳理芬 上海晶英實業有限公司 總經理
辛衛華 山東電子商會 理事長
辛克俠 宏圖三胞高科技術有限公司 總裁
汪小文 南京市珠江路商會 法人
汪 兵 達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副總裁
張 義 河北廣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天瑜 深圳市廣和通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雙喜 河南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主任、黨工委書記
張冬辰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 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張 偉 東莞市電子信息產業協會 執行會長
張 宇 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高級副總裁
張 利 中金數據系統有限公司 總裁
張 良 深圳前海慈雲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勁松 北京電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 副總經理
張 凱 松下電器(中國)有限公司 副總裁
張定華 上海電子商會(上海電子製造行業協會) 秘書長
張顯煌 上海旺利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 峰 廣州佑迪計算機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海波 廣州市創豐減震器有限公司 CEO
張靜亮 灝飛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總經理
張 巍 中國公共運輸信息推進產業聯盟 秘書長
陸刃波 中國電子商會 副秘書長
陸宏翔 聚貿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董事長
陳大揚 中國電子商會 副秘書長
陳主望 威盛電子(中國)有限公司 威盛集團全球副總裁、中國區總裁
陳偉農 中國汽車工業進出口有限公司 黨委書記、副總裁
陳英傑 中國電子商會物聯網技術產品套用專業委會員 秘書長
陳賢興 利爾達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集團創始人
陳國平 福建新東湖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長
陳 虹 雲南省電子商會 會長
陳劍波 上海華虹(集團)有限公司 副總裁
陳祖元 福建宜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陳 晨 深圳偉仕宏業電子有限公司 中國區高級副總裁
陳雯海 中國電子器材總公司 總經理
陳新強 上海芯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邵術林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總經理助理
范婧艷 攜程計算機技術(上海)有限公司 對外關係部總經理
林漢鐘 中國電子商會消費電子產品售後服務專業委員會 秘書長
林榮洪 深圳市紫泰荊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董事長
歐俊彪 東莞市深溪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金敬軒 中電國采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總經理
周 旭 深圳國際消費電子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副總裁
周 兵 戴爾(中國)有限公司 副總裁
周繼國 深圳中電國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專職董事
周 斌 聯想移動通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服務總經理
周 斌 深圳市艾立克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周 強 北京雲端智度科技有限公司 總經理
周 群 捷孚凱市場諮詢(中國)有限公司 董事總經理
鄭建松 千洲集團.上海千洲實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
單惠德 樂金電子(中國)有限公司 總監
趙章財 上海致財電子有限公司 總經理
榮光宇 中國惠普有限公司 大中華區客戶支持服務部總經理
胡善勇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總工程師
柯漢忠 廣東科信實業有限公司 總經理
柳玉峰 中國電子商會 專職副會長
姚 蘭 北京心驛科技有限公司 總經理
姚榮城 廣東電子商會 會長
姚繼賢 北京金揚潤達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長
姚繼德 深圳瀚星翔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賀 穎 成都電子商會 常務秘書長
敖偉諾 中國電子商會電子菸行業委員會 秘書長
賈 薇 歐姆龍(中國)有限公司 政府事務及公共關係部部長
顧迅雨 正品溯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EO
徐宏毅 山東通訊城(山東匯工實業有限公司) 山東通訊城總經理
徐展勤 北京中聯創投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副總裁
徐慧英 深圳市電子商會 秘書長
翁南道 頤高集團有限公司 集團董事長
欒潤峰 中關村電子商會 會長
郭豐明 深圳科安達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郭全啟 北京中商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郭明耀 陝西通達實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
郭建國 鄭州天邁科技有限公司 總經理
郭黎青 青島華爍高科新能源技術有限公司 董事長
郭德軒 四川長虹多媒體產業集團 董事長
唐立新 成都新尚置業集團有限公司(新尚集團) 董事長
塗思龍 甘肅省電子商會 會長
陶 陶 深圳市安陶貿易有限公司 董事長
黃巨交 崑山賽格電子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總經理
黃宇輝 中國北斗民用推廣套用聯盟 秘書長
黃志強 超威半導體(中國)有限公司 政府事務部副總裁
黃克余 義烏市翔達展覽服務有限公司 董事長
黃國平 深圳市海格集團有限公司 董事長
黃劍平 家有購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總裁
黃桂花 深圳格林韻達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黃雪怡 深圳市消費寶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總裁助理
曹永躍 中國電子商會網商專業委員會 常務副秘書長
常清華 河南省電子商會 秘書長
梁光偉 深圳華強集團有限公司 董事長
梁 侃 河南省電子商會、河南眾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會長、董事長
梁新清 中國光學光電子行業協會液晶分會 秘書長
彭李輝 中國電子商會 秘書長
程翔宇 東芝視頻產品(中國)有限公司 市場部部長
曾昭志 深圳市科脈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謝慶華 中國電子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董事長
楚天舒 武漢洪山科技一條街IT商會 會長
賴文坤 深圳市長恩實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
雷 昕 中電創科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總裁、董事
雷 強 廣州市中崎商業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褚 昱 阿里巴巴(中國)有限公司 集團副總裁
蔡育秀 汕頭市培圖貿易有限公司 董事長
蔡惠麗 廣州市一家親實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
臧君啟 上海賽格電子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總經理
譚傑強 誠伯信息有限公司 總經理
顏貴裕 上海一伍六零管理諮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潘建清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燕 軍 北京電子商會 秘書長
薛 楊 哈爾濱樂辰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集團董事長兼總裁
穆國強 南京中電熊貓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紀委書記
魏紹剛 瀋陽市三好街電子商會 會長
商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為"中國電子商會",它的英文譯名是CHINA ELECTRONIC CHAMBER OF COMMERCE,其縮寫為(CECC)。是由民政部核准登記註冊,具有社團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社會團體。
第二條本會的性質:本會是由全國從事電子產品生產、經營、科研、教學、服務的單位及團體自願組成的,跨地區、跨部門、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本會以為會員、市場、政府服務為宗旨。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堅持改革開放的方針,嚴格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決執行國家有關電子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原則,積極促進電子產品的生產經營與國內外貿易的不斷發展,壯大會員的經濟實力,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擴大商會的社會影響,為電子行業的生產經營培育良好的市場環境。
第四條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信息產業部的指導,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的住所設在北京。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是在會員與政府、會員與會員、會員與市場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傳達政府的方針政策,協助政府部門對電子產品的生產經營進行指導、協調、諮詢服務。監督會員正確地執行國家的法規制度。本會的具體業務範圍是:
1、組織研究我國電子工業生產經營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管理體制等,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2、組織對電子行業生產經營基本情況的調查研究,認真分析電子產品的生產經營形勢和政策,探討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和意見;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對電子產品生產經營進行指導、協調、諮詢服務;監督企業正確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促進電子行業的健康發展。
3、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積極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向國家及有關部門為會員爭取搞活生產經營的政策,以提高會員單位的經濟效益。
4、組織和指導會員單位,積極開拓電子產品市場,擴大企業的經營實力;依靠會員單位的群體實力,為發展電子工業服務。
5、組織會員單位發展與國際上有關的電子行業民間組織的交往,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和擴大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業務交流。
6、組織開展電子市場調查研究,為會員單位的經營決策、為企業的產品開發、為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政策提供
市場信息諮詢服務。
7、協調會員之間的相互利益,制止各種不正當的競爭手段,調解會員之間的業務糾紛,為會員單位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以保持電子產品市場的公平競爭,維護電子市場秩序。
8、會同有關部門努力為會員單位培訓生產經營管理人才,積極開展電子產品生產經營的理論研究,不斷提高會員單位領導人員的管理水平和理論素質。
9、組織各種國內國際性展覽會、展銷會、研討會、產品推廣會,為會員開拓市場服務。
10、在會員單位中開展電子貿易和網路行銷的培訓項目。
11、組織本會會員認為需要和可能開展的其他有益的社會活動。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種類分為單位會員、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本會的章程,積極參加本會活動,履行會員義務,繳納會費;
2、有加入本會的意願,並認真填寫入會申請書;
3、從事與電子產品有關的生產、經營、科研、商貿、維修、服務等,具有法人地位的
全民所有制企業、
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
三資企業、鄉鎮企業和民辦及私營企業,可成為單位會員;
4、對本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或在本行業有重要影響的個人,經申請批准可成為個人會員;
5、地方電子商會及其他電子團體可成為團體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1、提交入會申請書;
2、經理事會授權的部門登記註冊;
3、地方電子商會及其他團體會員發展會員,可以參照上述程式,按其章程規定辦理;
4、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行使本會的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參加本會的活動;
3、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6、有權聽取和審議本會的工作報告;
7、有權獲得本會的各種信息資料,並享受本會的信息、法律諮詢服務;
8、有權參與討論制訂和修改本會章程;
9、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質詢,並提出有利於本會發展的各項建設性意見;
10、有權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會議和業務活動以及各類人員培訓和業務專題講座;
11、有權對本會工作及領導成員實行監督、提出批評。對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檢舉、控告或罷免意見的權利。
第十一條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本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3、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4、按規定交納會費;
5、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6、遵守本會章程及本會制訂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7、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業務活動,嚴格遵守本會會員之間聯合對外簽訂的協定,不得做損害商會和會員的聲譽和利益的事。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特殊情況可申請免交。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2、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理事長(秘書長)及常務理事;
3、審議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本會終止事宜;
5、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任務和規劃;
6、討論決定本會重要事項並作出決議;
7、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單位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實際到會理事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理事會每屆五年,每屆召開兩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第十七條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理事會負責。
第十八條常務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2、籌備和主持召開理事會;
3、決定理事的吸收或除名;
4、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5、決定副理事長(副秘書長)的聘任;
6、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7、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8、審議秘書處提出的工作報告及財務預算及決算;
9、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常務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以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2、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會長、副會長、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七十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4、身體健康、能堅持工作的;
6、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二條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三條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會長、副會長任期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本會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本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常務副會長若干人或理事長主持理事會工作。
第二十五條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或理事長(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2、檢查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4、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六條本會理事長(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提名副理事長(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主要負責人,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4、決定任命秘書處各部門負責人;
5、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6、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七條本會經費來源:
1、會費;
2、捐贈;
3、政府資助;
4、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利息;
6、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九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一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二條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理事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
財務審計。
第三十四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等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六條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七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理事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決議。
第三十九條本會終止決議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條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算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一條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二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經第三次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