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行政收費法律制度研究

中國行政收費法律制度研究

《中國行政收費法律制度研究》是2014年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馬志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行政收費法律制度研究
  • 作者:馬志毅
  • 出版社中國金融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4年6月1日
  • 頁數:244 頁
  • 開本:16 開
  • ISBN:9787504974907 
  • 語種:簡體中文
圖書目錄,內容簡介,作者簡介,

圖書目錄

第一章行政收費的基本理論問題
第一節行政收費的概念和特徵
一、行政收費的含義
二、行政收費的依據
三、行政收費的種類
四、行政收費的特徵
五、行政收費與相關制度之間的界限
第二節我國行政收費制度的歷史沿革
一、1949年10月至1978年12月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
二、1978年12月至2004年7月《行政許可法》的實施
三、2004年7月至2008年11月《關於公布取消和停止徵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的發布
四、2008年11月至今
五、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概況
第二章有關國家和地區行政收費制度的比較研究
第一節行政收費的含義和分類
一、德國的行政收費
二、美國的行政收費
三、日本的行政收費
四、俄羅斯的行政收費
五、我國台灣地區的行政收費
第二節行政收費制度的立法模式
一、單獨立法模式
二、分散立法模式
第三節行政收費立法的基本原則
一、合理劃分稅費關係
二、嚴格遵守法律規定
三、強調效率、兼顧公平
第四節幾項具體管理制度
一、行政收費項目法定製度
二、修改行政收費項目和標準的溝通協商機制
三、徵收程式
四、救濟制度
五、行政收費收入的管理和支出制度
第五節值得借鑑的經驗
一、嚴格依法管理
二、關鍵性標準設計科學
第三章我國現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制度的基本內容及其主要問題
第一節我國現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制度的基本內容
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體制
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設定製度
三、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審批制度
四、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申請程式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目錄製度
六、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制度
七、專用票據制度
八、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預算管理制度
第二節我國行政事業性收費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過多、總量過大、種類繁多
二、收費主體龐雜
三、收費標準不統一
四、收費行為不規範
五、收費收入管理混亂
六、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統計數據不夠科學準確
第三節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問題的制度性成因分析
一、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問題的主觀客觀原因
二、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問題的制度性原因
第四章建立我國行政收費法律制度的初步構想
第一節改革行政收費的管理體制
第二節行政收費管理法的調整範圍
第三節行政收費的基本原則
一、法定原則
二、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原則
三、受益者負擔和成本補償原則
四、維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原則
五、遵循國際慣例和國際對等原則
六、提高基層政府的財政保障能力,切實實現“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四節行政收費項目的設定許可權、程式和收費標準的確定
一、行政收費項目的設定
二、行政收費項目與標準的核定
第五節行政收費的徵收
一、行政收費的徵收機構
二、收費公示制度
三、行政收費的徵收方式
四、行政收費的停止徵收、減征和免徵、緩繳
第六節行政收費收入的管理和使用
一、財政預算管理制度
二、分類使用制度
三、專用票據制度
第七節行政收費的監督檢查制度
一、各級權力機關的監督
二、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社會監督
第八節行政收費的法律責任
一、財政主管部門的法律責任
二、價格主管部門的法律責任
三、徵收機構的法律責任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的法律責任
附錄
一、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發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審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04)100號)
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06)532號)
三、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審計署關於加強中央部門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的通知(財綜(2003)29號)
四、財政部關於統一歸口管理中央部門和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政府性基金等問題的通知(財綜字(1999)103號 1999年6月25日)
五、財政部關於印發《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票據管理規定》的通知(財綜字(1998)104號)
六、2011年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和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
七、德國行政費用法
八、中國台灣地區“規費法”

內容簡介

《中國行政收費法律制度研究》闡述了我國行政收費制度形成的歷程和現狀,實事求是地充分肯定在改革開放後到90年代這一特定的時期,行政收費制度為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了大量的資金支持,在各級財政較為困難的時期,對穩定幹部隊伍,推動國家機關的自身建設,加強社會管理做出了積極而重要的貢獻。

作者簡介

馬志毅,男,北京市人。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專業博士。北京外國語大學英語語言文學專業研究生。經濟師(法律類)。現任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政府法制研究中心處長,兼任北京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北京市經濟法學會理事。曾任鐵道部公安局警察、首都鋼鐵公司法律顧問、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陪審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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